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接到贺晓静女士、宋华梅女士、朱光辉先生通知,其均已完成股份增持计划。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所涉及的董监高人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1,314,250股,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朱江先生、贺晓静女士、宋华梅女士、朱光辉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自2018年7月5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其中朱江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70万股至100万股,贺晓静女士、宋华梅女士、朱光辉先生拟分别增持公司股份20万股至30万股。
二、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2018年7月24日公司接到朱江先生通知,其已完成本次股份增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主体已全部完成增持计划。
具体增持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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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因增持过程中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总股本发生了变化,故上述表格中股份比例取增持时点公司总股本进行计算。
2、朱江先生增持完成时点持股数量为3,014,25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21%,2018年9月,公司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朱江先生持股数量为2,014,2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2、增持主体承诺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增持计划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存在短线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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