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夜,不狂歡慶祝,
似乎有點對不起精彩的2018年。
雖然哪哪都是人,
但還是會有朋友選擇駕車出行。
玩的盡興沒有錯,
喝酒了可千萬不要開車!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其實,喝酒不開車也不是完全安全的。
比如不注意這三種行為,也會被判定為酒駕。
1.飲酒後挪動車子
比如以下兩種情況:
喝完酒只是想把車從路邊挪到停車場;
喝完酒叫代駕,在小區附近讓代駕提前走了,自己開進小區。
對不起,您酒駕了!
注意一下新聞就會發現,這種有點“冤”的酒駕行為發生頻率還挺高。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凡是將車駛離車原位,就可以認定有了駕駛行為。
只要駕駛員飲酒後在道路上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即構成酒駕。所以酒後千萬不要有挪車的行為!
還有一種更“冤”的酒駕行為:
2.喝完酒打著火坐駕駛座休息
這個前提是把車停在了公共道路路邊。
喝完酒想去車裡休息會,天氣太冷或太熱就把車啟動打開空調吧。
很多司機會說:我沒動車啊,憑什麼算我酒駕?!
對不起,當你喝了酒坐在路邊停放的駕駛座上,並且車輛保持啟動狀態,剛好遇到交警查車,這種場面,誰也說不清你到底酒駕了沒有。
對不起,您酒駕了!
3.隔夜飲酒
有一些車主以為前一晚喝完酒第二天應該沒事了。
每個人的酒精分解能力是不一樣的。飲酒過多,第二天體內依然會有酒精存留,這個時候開車上路被查也還是算酒後駕車。
酒駕的嚴重性我們也再來複習一遍:
注意!
✔ 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 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 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 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 酒後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謹記
喝酒不開車,代駕送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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