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資料
(一)機動車駕駛人身份證明原件;
(二)辦理達到規定年齡換證、因身體條件變化降低準駕車型換證的申請人需醫療機構體檢證明的聯網核查(需到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
(三)機動車駕駛證原件;
(四)近期一寸白底彩照4張。
二、受理條件
(一)年齡在60週歲以上的,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換領準駕車型為小型汽車或者小型自動擋汽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年齡在70週歲以上的,持有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換領準駕車型為輕便摩托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三)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發生變化,不符合所持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車型的條件,但符合准予駕駛的其他準駕車型條件的,應當在三十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降低準駕車型;
(四)申請人不具有記滿12分、逾期未審驗、被扣押、扣留、暫扣、註銷、吊銷或者撤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情形。
三、辦理流程
業務窗口受理——業務窗口領取駕駛證。
四、辦理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39號)和《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工作規範》
五、辦理時限
1個工作日。
六、收費標準
機動車駕駛證10元/本。(閩價費【2018】96號)
七、聯繫信息
(一)駕管業務諮詢電話:0596-2130022
(二)投訴電話:0596-2130050
(三)地址:漳州市龍文區迎賓路213號(漳州交警支隊車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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