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房“懟著”商鋪建,規劃局:窗戶堵上就符合規定了

近期有觀眾向記者反映,他們在當地投資的商鋪,在購房合同上明明顯示五證齊全,卻長達11年都拿不到產權證,又因為受到旁邊新起的樓房影響,根本無法使用。而在和開發商的訴訟中,一份蹊蹺的建設規劃又讓他們陷入了維權困境,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伸手能夠到隔壁樓的廚房

2007年,山西省陽泉市民王學錄和幾個朋友合夥購買了一幢面積上千平米的商鋪,拿出其中的800多平米出租給了一家餐廳。可他們誰也沒有想到,兩年後商鋪旁突然要建設一幢17層的住宅樓。

樓房“懟著”商鋪建,規劃局:窗戶堵上就符合規定了

住宅樓施工的磚塊瓦塊砸碎了餐廳的玻璃,嚴重影響到了餐廳的經營。距離這麼近,誰會緊挨著他們蓋起這麼高的一幢樓呢?王學錄一打聽才知道,這幢建築是另一個居民小區的住宅樓——意大利花園13號樓,和他們投資的這個商鋪同屬一個開發商——陽泉金聯置業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王學錄購買的這個商鋪,位於五金建材城1號樓的把角,在整個建材城的項目中,被稱為五號樓(四號附屬用房),旁邊突然要蓋起一幢高層居民樓,王學錄認為,這勢必會對商鋪的安全經營造成影響。

樓房“懟著”商鋪建,規劃局:窗戶堵上就符合規定了

2009年,從意大利花園13號樓打地基開始,王學錄等人就不斷地找開發商金聯置業交涉協商,他們認為這樣的房產開發不僅損害了他們的相鄰權,更有悖建設規劃和消防安全。開發商金聯置業沒有理會王學錄他們的訴求,堅持施工建設。緊鄰的意大利花園13號樓一層一層地蓋起來,開發商甚至打掉王學錄他們商鋪的一角,將兩幢原本獨立存在的建築完全咬合到了一起。

規劃局文件前後矛盾

意大利花園13號樓建成後,餐廳經營者以業主不能提供穩定安全的經營環境為由,拒絕支付租金並解除了合約,從此,這幢商鋪廢棄了整整7年。

找開發商解決不了問題,王學錄他們開始把焦點轉向規劃部門。他們認為意大利花園13號樓的建成對自己投資商鋪的使用造成了嚴重影響和安全隱患。2015年,王學錄等人將陽泉市規劃局告上了法庭,認為規劃部門對意大利花園13號樓做出的規劃許可存在違法行為。

王學錄等人原本想通過這次訴訟,認定意大利花園13號樓建設違法,但沒想到最後被認定違法的建築卻是自己的商鋪。在這次庭審中,陽泉市規劃局向法庭呈交的這份證據表明,王學錄他們購買的這個商鋪並不在審批範圍內,也就是說,他們從開發商手裡買到的是一幢違法建築。

樓房“懟著”商鋪建,規劃局:窗戶堵上就符合規定了

發現這個情況之後,2016年王學錄開始民事訴訟,起訴開發商欺詐,然後要求返還房款。

在狀告開發商的訴訟中,讓王學錄他們沒有想到的事又發生了。開庭時,被告開發商金聯置業向法院呈交了另外一份同樣來自陽泉市規劃局的證明文件。文件顯示,他們賣給王學錄這幢商鋪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竣工規劃認可證,均被規劃局認定是2008年補辦的手續,開發商金聯置業以此來證明自己欺詐售房的事實不能成立。

樓房“懟著”商鋪建,規劃局:窗戶堵上就符合規定了

時隔一年,兩份出現在法庭上,都是由陽泉市規劃局出具的文件卻是前後矛盾,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當地規劃局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之所以先出示了一份認定規劃違法的證據,主要是因為法庭當時給他們提供了錯誤的建築名稱,他們在檔案系統裡沒有查詢到真實的結果。

時任陽泉市規劃局法規科科長趙永亮說:“第二次就知道這個項目名稱了,檔案裡就找見了,就是2008年補辦的規劃手續,我們給法院又提供了一個認定意見。補辦的理由就是,最初的時候有這個項目,規劃的時候方案裡有它,但當時沒有給它辦手續。”
樓房“懟著”商鋪建,規劃局:窗戶堵上就符合規定了

2007年,五金建材城項目整體規劃時,為何單單落下了這幢小樓沒有給辦規劃許可?2008年又依據什麼補辦了手續?規劃部門的工作人員沒有給出進一步的解釋。

當地規劃局:兩個樓接起來沒問題

那麼王學錄他們購買的商鋪與對面的意大利花園13號樓,距離如此之近,這是否符合規劃的原則和要求呢?

王學錄指給記者看兩棟樓離得最近的地方:“最近的地方,兩個拳頭,這就是廚房,13號樓住戶的廚房。”

樓房“懟著”商鋪建,規劃局:窗戶堵上就符合規定了

對於五號樓(四號附屬)和意大利花園13號樓之間的間距、採光,是否符合規劃的相關法律規定,趙永亮等陽泉市規劃局工作人員說:“那個是符合的。國家並沒有明確地說必須是多少,兩個樓接起來都行,只是說要採取相應的措施。”

至於採取的措施,陽泉市規劃局工作人員說:“不讓他開窗戶。山牆和山牆之間不能開窗戶。”


樓房“懟著”商鋪建,規劃局:窗戶堵上就符合規定了

按照我國《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高層建築和多層建築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得小於9米。王學錄所購商鋪和意大利花園13號樓之間的消防距離顯然不符合這樣的要求。按照這兩位工作人員的意思,只要王學錄他們購買的商鋪和意大利花園13號樓相鄰住戶都堵住窗戶,把相鄰的牆體變成防火牆,就能滿足消防安全的基本需要了,那麼這樣的措施當事人願意嗎?

當事人說:“我們是買房,不是買墓,你全國各地看看,哪個房子沒有窗戶?”

沒有建設施工許可,樓蓋了,還賣了

從規劃決策、勘察設計,到組織施工、竣工驗收,我國對房地產建設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都設立了明確、具體的法定條。按照規定,建築面積300平米以上的工程項目就要辦理施工許可。

樓房“懟著”商鋪建,規劃局:窗戶堵上就符合規定了

記者先後查閱了陽泉市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多個部門的相關檔案。經過反覆核實,工作人員確認開發商金聯置業出售給王學錄的這幢商鋪,根本沒有任何建設施工的行政審批記錄,而且住建部門的工作人員還發現,這個補辦的規劃許可證的證號並不符合常理。

樓房“懟著”商鋪建,規劃局:窗戶堵上就符合規定了

記者在住建部門瞭解到,王學錄他們購買的這個商鋪,按照規定,在補辦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竣工規劃認可證》之間,還必須具備《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這是項目開工建設必須的前置條件。

樓房“懟著”商鋪建,規劃局:窗戶堵上就符合規定了

那麼,對於一幢從來都沒有被允許開工建設的商鋪,規劃部門究竟是依據了什麼,給開發商補辦了這份竣工規劃認可證呢?開發商金聯置業又是如何上市銷售的呢?

困境:想用用不了,想賣賣不了

現在讓王學錄他們焦慮的是,開發商一邊拿著規劃部門補辦的手續作為證據,拒絕解除購房合同、賠償損失,一邊又不按照合同約定給王學錄他們辦理房產證。為了這個商鋪,王學錄和其他投資人陷入到漫長的訴訟中,至今沒有結果。

樓房“懟著”商鋪建,規劃局:窗戶堵上就符合規定了

按照規定,沒有獲得施工許可,建築工程就不能開工建設,可是這幢商鋪不僅建了,還賣了。如今,這幢王學錄等人買了11年、廢棄了7年,至今拿不到產權證的商鋪一直留滯在他們手上,而他們要求同開發商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訴訟請求直到今天都沒有結果。那些作為法庭證據的規劃證明,到底是怎麼回事?背後的真相又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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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訪談》:房產糾紛 霧裡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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