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音乐高管涉嫌欺诈?曾恐吓、威胁前投资人

12月7日,有媒体报道称,一位神秘投资人指控刚上市的腾讯音乐的联席总裁谢国民,称其通过恐吓、威胁、误导的方式,迫使其出售他在海洋音乐80%的股份。

12月20日,华夏时报称,这位神秘投资人为腾讯音乐原始投资人郭汉伟,华夏时报表示郭汉伟已经向美国纽约南区法院进行起诉。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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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前的投资


2012年5月,前新浪副总裁、新浪音乐负责人谢国民创办海洋音乐,策划着版权生意。当时恰逢网络盗版音乐猖獗,唱片公司日子颇为难过,授权费用并不高。谢国民也不得不因此四处奔走,寻找融资。

也是这一年,在朋友的介绍下,房地产商人郭汉伟认识了谢国民,并投资了海洋音乐26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8亿元),获得海洋音乐100%股权。

无冕财经报道称,郭汉伟的律师表示,当时谢国民承诺,如果郭汉伟投资达到亿元,就可以买下中国音乐市场超过50%的版权,差不多取得垄断地位,并承诺公司两年内便可盈利,第三年就能在美国上市。

由于谢国民当时并没有占有股份,但考虑到法律风险和公司业务的原因,郭汉伟还是决定分给谢国民37.5%的股权,于是双方签订了股权代持协议。并且双方还约定,37.5%股权实质是作为“股票池”,未来分给投资者或者作为管理层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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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吓与威胁


但让郭汉伟没想到的是,一年后等来的并没有谢国民所谓的“巨额投资回报”,取而代之的则是“公司经营状况惨淡,为减少损失,建议以2.5亿元的估值出售持有股份”。

据无冕财经报道,当时的郭汉伟并没有马上同意这种方式,而是要求谢国民提供公司以往对外所签署的合同文件。但是在对接的合同中,缺少了同年6月~9月,海洋音乐同酷我音乐、酷狗音乐、太盟投资以及中投中财基金的合作协议。

郭汉伟的律师表示,“

这种行为涉嫌欺诈,因为如果当时有这四份合同在,并且还是处于海洋音乐刚以14亿元估值,融得1亿元融资的情况下,郭汉伟完全没有必要考虑退出。即使退出,郭汉伟也不会笨到,用1/6的价格去清空全部股份,只拿1.56亿元,要知道他原本可以拿走8.75亿元。”

与此同时,郭汉伟还遭遇了“恐吓和威胁”。根据郭汉伟在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案件(案件号:CIVIL DOCKET FOR CASE #:1:18-mc-00561-JMF)公开披露的情况,谢国民和他的同伙曾雇人恐吓、威胁郭汉伟。

郭汉伟的律师表示,“面对欺诈和胁迫,又无法获得证明海洋音乐真实价值信息,郭汉伟无奈以1.3亿元人民币被迫出售了CMC 62.5%股份。到2018年6月,经过调查腾讯音乐的招股说明书和查询此前CMC留存的诸多文件证明欺诈存在后,郭汉伟决定委托我们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起诉腾讯音乐和相关各方。”

据彭博社报道,经过调查和查询文件证明欺诈存在后,郭汉伟的法律顾问已经向纽约联邦法院递交了文件,目前该案件已在纽约南区法院立案。

此外,据无冕财经报道,郭汉伟目前已经向中国国际经济和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提出的诉求包括:郭汉伟将海洋音乐的权益转让给谢国民的协议宣布无效;谢国民将郭汉伟所持有的海洋音乐的初始股权归还给他;赔偿郭汉伟经济损失1亿元。

对此,谢国民表示,他们已经获悉上周投资者在中国提出的仲裁申请,并计划对索赔要求提出质疑。

那么这场5年前海洋音乐的股权纷争,是如何一步步影响到腾讯音乐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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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海洋音乐到腾讯音乐


其实早在2014年,腾讯就已经开始对海洋音乐产生了兴趣。

小编通过天眼查了解到,2014年9月12日,海洋音乐进行A轮融资,融资金额1.2亿美元,投资方为腾讯产业共同基金,这是腾讯与海洋音乐的会面。那时的海洋音乐,刚刚合并酷狗、酷我,并已经与近百家唱片公司和40多家音乐及版权代理达成版权合作。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当时的腾讯持股比例在10%左右,并且此后一直有合作,合并谈判也进行了很多次。

直到2016年7月,腾讯并购了海洋音乐集团,并将QQ音乐业务与海洋音乐进行合并,随后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就此成立。海洋音乐的身份也随之转变成为腾讯音乐的一部分。而谢国民,也因此成为了腾讯音乐的联席总裁。

如果不是因为腾讯音乐上市公开招股书,谢国民与海洋音乐的秘密或许将永远被掩盖。

而随着秘密的公开,腾讯音乐也不得不考虑这次事件对其的影响。

据腾讯音乐的招股书,尽管腾讯音乐和谢国民正在极力抗辩,但是仍有可能给腾讯音乐的声誉、资本结构、财务和运营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如果索赔人的权利声明是成功的,我们目前无法估计损失的可能性或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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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音乐一直存在争议


这次事件究竟会对腾讯音乐造成多大的影响,小编很难猜测。但在整个市场看来,腾讯音乐企图通过收购的方式垄断版权的目的,早已暴露无遗。

有业内人士对易简财经表示,目前腾讯音乐利用并购的方式包揽了大部分的独家版权,并购海洋音乐就是其中之一。目前腾讯音乐的版权曲库覆盖率高达90%,在独家版权和转授权上都处于主动地位,对版权资源拥有绝对控制权。

去年8月起,腾讯音乐就开始利用版权问题,要求网易云下架容祖儿、梁静茹等港台歌手的歌曲。同月再次因版权问题起诉网易云音乐,要求其下架苏打绿、尚雯婕的200多首歌曲。今年4月,再次要求网易云下架所有周杰伦的歌曲。

这种对市场的绝对控制,明显是垄断的行为。

其实早在去年9月,国家版权局前副局长阎晓宏,就公开表示,“音乐版权不能太过于独家,否则会影响音乐作品的传播。”

业内人士也表示,如果音乐版权被一家垄断,用户听音乐将别无选择。缺乏竞争的市场,用户体验也无从保障。单一的渠道也有可能导致盗版现象抬头,音乐市场再次回归无秩序的状态。再者,音乐有被二次开发的价值,通过翻唱,原本不为人所知的歌曲也有可能广为流传。而独家版权限制了音乐爱好者对音乐的二次创作,同样不利于音乐市场繁荣。

腾讯音乐高管涉嫌欺诈?曾恐吓、威胁前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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