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543)江陵检察首次适用速裁程序 2起案件庭审10分钟,量刑建议全采纳!

2018/12/25(543)江陵检察首次适用速裁程序 2起案件庭审10分钟,量刑建议全采纳!

为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对涂某某危险驾驶案和晏某某危险驾驶案等2起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提起公诉。12月20日,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2起案件从受理到提起公诉用时仅3天时间,从开庭审理到宣判共用时间仅10分钟,充分体现了刑事速裁程序的“集中办理”“快速起诉”“快速审结”等特征,缩短了办案期限,简化了办案程序。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两被告人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对具结的程序予以了说明,并宣读了量刑建议。法庭在审查被告人签署具结书的真实性、自愿性和合法性后,100%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2名被告人均当场表示不上诉。

2018/12/25(543)江陵检察首次适用速裁程序 2起案件庭审10分钟,量刑建议全采纳!
2018/12/25(543)江陵检察首次适用速裁程序 2起案件庭审10分钟,量刑建议全采纳!2018/12/25(543)江陵检察首次适用速裁程序 2起案件庭审10分钟,量刑建议全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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