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私募基金將首次納入全國經濟普查體系!

2018年12月17日,基金業協會發布《關於穩妥推進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有關私募基金行業普查相關事宜的通知》,要求各私募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視,盡職履行信息報送義務,本次普查將以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臺(AMBERS系統)及從業人員管理系統有關數據指標作為私募基金行業普查數據基礎。這是私募基金行業首次納入全國經濟普查體系。

最新消息,私募基金將首次納入全國經濟普查體系!


協會《通知》全文如下:

各私募基金管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全國經濟普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5號)、《國務院關於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17〕53號)和《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方案》,私募基金行業首次納入全國經濟普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作為基金行業自律管理組織,在中國證監會領導下,根據資本市場服務業普查工作安排,負責私募基金行業普查的具體工作。

為有效開展私募基金行業普查,切實減輕行業填報負擔,本次普查將以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臺(AMBERS系統)及從業人員管理系統有關數據指標作為私募基金行業普查數據基礎。

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首次將私募基金行業納入全國經濟普查體系,體現了國家對私募基金行業的重視。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高度重視,以高度責任感盡職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項信息報送更新等信息報送義務,並於2019年4月底前及時填報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18年年度財務報告,確保私募基金行業普查數據質量,全面真實展現私募基金行業發展情況。

特此通知。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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