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藏家稱願意歸還章公祖師像 村民:願進行合理補償

荷蘭藏家稱願意歸還章公祖師像 村民:願進行合理補償

備受關注的“‘章公祖師’肉身坐佛追索案”又有新進展,在荷蘭阿姆斯特丹地方法院駁回中國福建村民向荷蘭藏家追討章公祖師像的起訴後,近日,荷蘭藏家奧斯卡·範奧維利姆又表示,願意通過協商談判,促成佛像早日回到福建省三明市陽春村普照堂。福建村民表示,希望荷蘭收藏家能夠儘快兌現承諾,村民們願意在力所能及範圍內進行合理補償。

章公祖師像被盜 村民跨國追索

章公祖師俗名章七三,北宋年間圓寂後被塑成金身佛像,供奉在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和東埔村共同擁有的普照堂內。因其真身四肢和身首俱全,因而又被稱為“章公六全祖師”。

1995年12月,“章公祖師”肉身坐佛被當地村民發現遭人盜竊,村民向公安機關報案,但坐佛去向一直下落不明。

2015年3月,匈牙利自然科學博物館展出一尊肉身佛像,引起陽春村和東埔村關注。村民認為該尊佛像即為被盜的“章公祖師”肉身坐佛。福建省文物部門也稱已初步確認展出的“肉身坐佛”即是二十年前被盜的章公祖師像,而該佛像的荷蘭藏家凡﹒奧沃雷姆隨即撤展。據報道,此後的歸還談判中,範奧維利姆提出了福建村民無法接受的條件。2015年底和2016年11月,陽春村和東埔村村民委員會先後在中國福建省和荷蘭提起追索訴訟。

2015年11月,陽春村和東埔村村民委員會代表全體村民授權中荷律師團隊進行“章公祖師”肉身坐佛的追索訴訟,並在中國和荷蘭兩國進行訴訟。

在荷蘭,2016年5月底,兩村的村民委員會委託中荷律師團向荷蘭法庭提交起訴狀,要求法庭判決荷蘭藏家凡﹒奧沃雷姆將其所持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歸還普照堂。2017年7月14日,荷蘭阿姆斯特丹地區法院就該案舉行了首場聽證會。原告方由福建村民委託的代理律師團出席,被告方範奧弗裡姆本人隨辯護律師一同出席了聽證會。法院沒有當庭裁決。

在國內,2018年7月26日和10月12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兩次公開審理了章公肉身坐佛追索案,法庭圍繞原告訴請標的物與被告持有、展覽的肉身坐佛是否為同一物,被告持有肉身坐佛的取得經過、展出情況、目前狀況,在荷蘭阿姆斯特丹Rechtbank地區法院訴訟情況,本案糾紛適用法律問題等展開調查。雙方當事人根據法庭歸納的爭議焦點展開充分辯論。庭審最後,雙方當事人均表達了調解意願,法庭在庭後組織了調解。

荷蘭藏家稱願意歸還章公祖師像 村民:願進行合理補償

荷蘭收藏家稱願意歸還章公祖師像

據新華社報道,2018年12月,荷蘭阿姆斯特丹地方法院以“不清楚中國的村民委員會是否有權提起法律訴求”為由,駁回中國福建村民向荷蘭藏家追討章公祖師像的起訴。範奧維利姆上週告訴新華社記者:“這個判決讓我鬆了一口氣,但我知道這實際上是個得不償失的勝利。說到底,我在這場訴訟中沒什麼可贏,充其量是少輸一點。”

他說:“我已經被說成是一個不擇手段、冷酷無情的人,間接地從中國偷了一尊佛像,拒絕歸還,或是向村民漫天要價。這些與事實不符的說法影響了我的名譽、生活和事業。被剝奪了佛像的傷心村民與‘自私冷血的西方藏家’對簿公堂,這樣的形象會永遠留在人們的記憶中。”

範奧維利姆繼續堅稱他已不再持有佛像,且拒絕透露他所說的目前持有佛像的“第三方”身份,同時又表示“第三方”也願意歸還佛像。他說:“我唯一的目的是再次確認、說服並幫助現在的持有者達成可操作的協議,讓佛像儘快回到中國。”但是,他沒有說明“可操作的協議”具體所指。

針對範奧維利姆的表態,普照堂文物保護協會會長、陽春村前任村支書林開望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代表村民回應,章公祖師像世世代代為陽春村和東埔村村民集體供奉,寄託和承載著村民們深厚的情感,意義非同一般。所有村民都熱切期待章公祖師像早日迴歸故里。

林開望同時指出,範奧維利姆早在2015年就聲稱願意歸還章公祖師像,隨後又說要歸還給與之毫無關係的機構,還提出多項無關條件和鉅額補償要求,讓滿懷期待的村民們非常失望。村民希望範奧維利姆這次儘快兌現承諾,不要提出無理要求。否則,他們將堅持上訴不放棄。

村民代表:願意在力所能及範圍內進行合理補償

陽春村村民代表林文青說,章公祖師被盜之後,他們曾多方尋找,村民們都很傷心,畢竟那是千百年來的情感寄託。對於荷蘭收藏家表示願意通過協商談判促成佛像回到普照堂的消息,他們已經知道了荷蘭收藏家的表態,這說明對方考慮到了村民的情感訴訟,村民們都很高興。但是畢竟現在還沒有看到書面協議,所以下一步要怎麼做,還要等待。

林文青說,村民們也希望荷蘭收藏家能夠知道,陽春只是福建的一個貧困小山村,村民們有的只是祖祖輩輩千百年來對章公祖師的情感和寄託。如果對方願意歸還祖師像,村民們願意進行合理的補償,畢竟對方保管了那麼長時間,也進行過修理,產生了費用,“我們只是一個小山村,拿不出很多錢,但我們會在力所能及範圍內進行補償。現在村民們迫切希望章公祖師能夠早日回到陽春。”

律師:希望對方能有更加明確的表態

日前,北青報記者採訪了該案律師團成員劉洋律師。

對荷蘭收藏家稱願意通過談判協商歸還章公祖師像的消息,劉洋表示,他們對荷蘭收藏家的表態表示能接受,但是隨時要看對方的附帶條件和誠意,對方有歸還的意願是一件好事,但是希望對方能有個明確的說法,“這樣也有利於明確下一步我們該如何操作這件事,比如物質上、精神上,我們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竭盡所能,讓他得到應有的尊重。”

2018年12月,荷蘭阿姆斯特丹地方法院駁回了福建村民向荷蘭藏家追討章公祖師像的起訴,理由是“不清楚中國的村民委員會是否有權提起法律訴求”。對此,劉洋表示,他認為荷蘭法官在適用法律上有問題,按照國際慣例,國際司法的基本原則是按照當事人的出生地原則,當事人在出生地有訴訟資格,到了屬地法院也就有了訴訟資格。劉洋律師認為,無論從哪一方面考量,阿姆斯特丹地方法院都不應該駁回起訴。

據新華社報道,此前荷蘭收藏夾曾提出鉅額補償要求,對此,劉洋表示,律師團並不贊成外界所稱的“通過金錢買回來”的說法,“我們可以在能力承受範圍內內,對他就行補償,他當時畢竟也花了成本,但補償跟買賣是兩回事,可以補償,但不能買,這是我們的一個既定原則。”

劉洋表示,在該案中,他們也要尊重村民的意願,以村民利益為重,對村民來說,不管用什麼方式,把章公祖師像請回來才是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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