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女子的舉止,竟讓皇帝心憐情動,還促成了刑罰制度的改革!

漢文帝劉恆即位後,勵精圖治,恭儉仁厚,以德化民,海內安寧,百姓安居,人民樂足,使漢朝進入強盛安定的時期。

漢文帝前十三年(公元前167年)夏季,文帝還下詔書說:“禍從怨而起,福由德而興,百官的過失,都應該由朕一人負責。”其為人寬容平和,在政治上保持低調竟達如此境界!

這位女子的舉止,竟讓皇帝心憐情動,還促成了刑罰制度的改革!

就在當年的五月,齊國臨淄有一個叫淳于意的人,曾任太倉令(糧倉主管),為官清廉,因故犯罪,應當處以肉刑(肉刑,是古代殘廢肢體、殘害肌膚、破壞身體機能的墨、劓、刖、宮等帶有原始、野蠻色彩的刑罰)。文帝下詔,將他逮捕拘押到京城長安。

淳于意沒有兒子,有五個女兒。當他被押解離家之時,喟然長嘆,並罵他的女兒們:“哎!生女孩不如生男孩,可惜我沒有男孩,遇到緊急事情,一個有用的也沒有!”聽到父親的話,女兒們只能是抱頭痛哭。

這時,淳于意最小的女兒緹縈走上前來說:“父親,孩兒雖是女流之輩,如今也要闖出一番事業來。我要和父親一起去長安,上書皇上和官府,為您申辯鳴冤。”淳于意沒有想到小女兒竟如此勇敢,心中感到很有些寬慰,但從齊地到長安路途艱險,沒有同意。緹縈以死相求,只好帶她前往。

這位女子的舉止,竟讓皇帝心憐情動,還促成了刑罰制度的改革!


緹縈懷著對父親的深切熱愛,衝破重重阻礙,大膽上書陳述冤情:“臣妾的父親為官,齊中一帶的人,都稱道他的廉潔和公平,今犯法當受刑罰。臣妾願意入官府為奴婢,來抵贖我父親的刑罰,使父親能夠改過自新。”

這封上書呈遞到文帝面前。當時官府中的奴婢生活是相當悽慘的,她們日夜勞作沒有絲毫人身自由。緹縈為父親免遭肉刑,千里迢迢冒死上書的膽識孝心和甘為奴婢的自我犧牲精神,深深地感動了文帝。

這位女子的舉止,竟讓皇帝心憐情動,還促成了刑罰制度的改革!

文帝很憐憫和同情緹縈的孝心,免除了淳于意的刑罰,也沒有讓緹縈去當奴婢,同時頒發詔書廢除殘酷的肉刑:“《詩》曰:‘愷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道無繇至,朕甚憐之!夫刑至斷肢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豈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

詔書下達之後,丞相張蒼、御史大夫馮敬等立即修改刑律條文。當他們將修改好的有關廢除肉刑的法律文書呈報給文帝時,文帝批了兩個大字:“同意”。

這位女子的舉止,竟讓皇帝心憐情動,還促成了刑罰制度的改革!

緹縈用自己的智慧、勇敢和堅強,不僅使自己的父親免遭肉刑,而且還讓漢文帝廢除了極不人道的肉刑,促成了漢朝刑罰制度的一次改革。

這位女子的舉止,竟讓皇帝心憐情動,還促成了刑罰制度的改革!

東漢著名史學家班固曾在《詠史》詩中由衷地讚歎緹縈這個普通女子:“百男何憒憒,不如一緹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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