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进校园|鼓楼法院与五所学校签订“法治进校园”共建协议

法 治 进 校 园

12月15日,鼓楼法院与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福建省福州第二中学、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福州延安中学、福州格致中学“法治进校园”共建协议书签约仪式在鼓楼法院隆重举行。

送法进校园|鼓楼法院与五所学校签订“法治进校园”共建协议

仪式由鼓楼法院副院长袁文伟主持。鼓楼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道坦、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副院长林行、延安中学校长蔡叶涛、德育处处长吴晓东、福州二中副校长林润瑜、福州三中副校长周雪英、福州格致中学副校长柯林、德育处主任柯翁兵及鼓楼法院院长苏维海、法制副校长等出席了仪式。

鼓楼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维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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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苏维海院长首先简要介绍法治进校园共建活动的目的,他表示,推进法治进校园共建机制建设,是区法院深入推进一流法治城区建设的重要举措,区法院将积极践行机制,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指导班级开展法制主题班会,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建立共建联络机制,确保法院与各学校的联络沟通更加顺畅,工作衔接更加高效,切实将“共建法治校园”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推动;探索和完善普法教育新模式,努力将校园普法教育工作打造成一个品牌。

鼓楼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道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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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道坦主任对此次活动予以肯定,他提出,区法院要与辖区院校积极配合,紧密合作,切实运用好“法治进校园”共建平台,丰富学校法治教育资源,创新法治宣传模式,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培养法治精神,着力打造院校法治共建品牌,加快推进一流法治城区建设。

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副校长周雪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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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雪英副校长代表校方发言,她表示,青少年是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把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落实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共建法治教育基地,深化共建内容,创新活动方式,加大开展法治教育工作的力度和强度,从而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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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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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进校园|鼓楼法院与五所学校签订“法治进校园”共建协议

活动最后,苏维海院长代表鼓楼法院与各校代表签订法治进校园共建协议书,并合影留念。

送法进校园|鼓楼法院与五所学校签订“法治进校园”共建协议

此次活动,对法院与学校共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生的法治教育、增强师生的法治意识,推动依法治校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具有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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