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部署落实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

今天(12月28日)上午,宝应县政府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按照“以块为主、条块联动、专群结合、综合施策”的原则,通过强化宣传和组织足够力量巡查劝导,严密堵控和从严查处相结合,全面落实禁放各项安全管控措施,确保禁放区内重点管控时段实现烟花爆竹“零响声”。


宝应部署落实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


根据《宝应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和《宝应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2019年1月1日至2月20日,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面推进阶段,宝应城市规划区内西至运河东堤、南至宝南路、东至233国道、北至宝胜路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宝应部署落实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


会议要求,强化重点宣传。围绕查处打击、重点人群、重点部位、重点节点进行宣传。同时强化源头管控和强化现场管控。根据宝应的民俗习惯和往年规律,将烟花爆竹燃放分为常态和重点时段管控,按照“包片、巡线、守点”的要求,进行管控。


宝应部署落实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


会议强调,对因工作不到位、在岗不履职,导致责任片区发生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对机关干部、党员、参公人员燃放烟花爆竹的,视情给与纪律处分。县禁放办将牵头组织督导组督查管控落实情况。


宝应部署落实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