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运输2.8千克毒品藏排水沟,高速收费站被抓获后被判无期

一男子运输2.8千克毒品藏排水沟,高速收费站被抓获后被判无期


一男子运输2.8千克毒品藏排水沟,高速收费站被抓获后被判无期


日前,六盘水中院对一起运输毒品案进行宣判。被告谭X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2.8千克,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5月3日,被告人谭X驾驶一辆奥迪轿车,运输毒品麻古从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出发,途经云南省曲靖市。5月4日1时,被告人谭X为躲避公安机关检查,在宝山服务区停留,将装有毒品的灰色背包藏匿在杭瑞高速宝山至六盘水段距离宝山收费站800米处的排水沟内,然后驱车离开,在都格收费站被公安机关抓获。谭X 被抓获后,带领公安机关在上述位置找到该灰色背包,内有6袋毒品嫌疑物,经公安机关取样送检,均检测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法院认为,被告人谭X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而运输的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谭X长途跨省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2.8千克,数量较大,社会危害性较大,应依法惩处,但谭长江系吸毒者,酌情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对其从轻处罚,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谭X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涉案毒品及作案工具全部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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