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股份:受託管方未開展全面盡職調查 尚存不確定性

中弘股份:受托管方未开展全面尽职调查 尚存不确定性

觀點地產網訊:10月15日,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針對媒體報道稱浙江中泰創展就5億元債權事項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以及中弘與宿州國厚及中泰創展簽署《經營託管協議》兩件事,對深交所進行回覆。

觀點地產新媒體瞭解,中弘股份透露,未來,中泰創展將積極尋求其他債權人和外部投資人的合作,以債務重組、引入外部投資人、引入金融機構等方式盤活資產,解決債務危機,根據重組方案及實施進度,酌情成立不良資產處置基金或引入金融機構資金等方式對中弘股份提供流動性支持。

至於此次託管是否能實質性化解中弘股份的資金鍊風險、經營風險等問題,中弘股份表示,公司因管理不善,資金緊張,在建地產項目基本陷入停工狀態,面臨多起訴訟,已陷入嚴重經營困難,持續虧損,面臨股票被終止上市交易的風險。

公司簽署協議,是擬藉助宿州國厚的管理團隊在不良資產管理運營及中泰創展在債務重組和金融服務方面的豐富經驗,使公司儘快擺脫困境。

為經營託管和債務重組的順利推進,目前需要解決的問題包括:與其他債權人談判、獲取金融機構支持、運營現有項目等。

中弘股份稱,在開展上述工作之前,客觀上也無法制定具體的經營及債務重組方案,且簽署《經營託管協議》後,宿州國厚和中泰創展尚需要對中弘股份的資產情況、經營情況和負債情況進行詳細的調查和了解,目前難以準確評估和預判經營託管的實施、債務重組和資金需求等情況。

同時,中弘股份表示,上述工作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

其中,目前上述宿州國厚和中泰創展對中弘股份及其子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尚未開展全面盡職調查,對中弘股份及其子公司存在的問題和風險尚未有全面的瞭解。

另外,中弘股份及其子公司能否與債權人就債務重組達成一致意見,以及能否就具體項目引入流動性資金或戰略投資者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

而根據《經營託管協議》的約定,委託期限內宿州國厚和中泰創展有權單方解除《經營託管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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