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國家自科基金項目指南正式發佈!

12月29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在其官網上發佈了2019年項目申報指南,內容包括2019年國家基金委改革的一系列舉措,申請須知,申請項目的限項規定,以及各類項目的申請指南等重要內容。

2019年國家自科基金項目指南正式發佈!

1、新時期科學基金資助導向

按照新時期科學基金的資助導向,選擇部分項目類型及部分學科,試點開展基於四類科學問題屬性的分類申請與評審,為建立項目分類管理機制奠定基礎。

鼓勵探索,突出原創:是指科學問題源於科研人員的靈感和新思想,且具有鮮明的首創性特徵,旨在通過自由探索產出從無到有的原創性成果。

聚焦前沿,獨闢蹊徑:是指科學問題源於世界科技前沿的熱點、難點和新興領域,且具有鮮明的引領性或開創性特徵,旨在通過獨闢蹊徑取得開拓性成果,引領或拓展科學前沿。

需求牽引,突破瓶頸:是指科學問題源於國家重大需求和經濟主戰場,且具有鮮明的需求導向、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特徵,旨在通過解決技術瓶頸背後的核心科學問題,促使基礎研究成果走向應用。

共性導向,交叉融通:是指科學問題源於多學科領域交叉的共性難題,具有鮮明的學科交叉特徵,旨在通過交叉研究產出重大科學突破,促進分科知識融通發展為知識體系。

2、優化調整創新研究群體項目資助模式

為進一步加強科學基金對創新人才和團隊的貫通培養功能,對創新研究群體項目資助模式進行優化調整。

縮短資助期限:在資助強度保持不變的情況下,資助期限由6年縮短為5年。

增加資助規模:由之前的每年38項增加到46項。每個科學部在原有指標基礎上各增加1項。

取消延續資助:在研(2013-2018年批准資助)和新批准(2019年及以後批准資助)創新研究群體項目不再實行延續資助。

3、進一步簡化申請管理要求

為貫徹落實《關於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國務院關於優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簡化科學基金項目申請管理要求。

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創新研究群體項目申請時,不再需要提供學術委員會或專家組推薦意見。

在站博士後人員作為申請人申請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地區科學基金項目時,不再需要提供依託單位承諾函。

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中不再列出參與者,使評審專家關注申請人本人獨立主持科研項目、進行創新研究的能力。

擴大無紙化申請試點範圍,除重點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外,增加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試點無紙化申請。

取消依託單位報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經費決算彙總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年度收支報告》

落實代表作評價制度。將申請人與參與者簡歷中所列代表性論著數目上限由10篇減少為5篇。論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學術獎勵數目由原來不設上限改為10篇以內。

4、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

為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在2018年申請人和依託單位在線簽署維護公正性承諾的基礎上,2019年將科研誠信承諾書列入申請書中,申請人與參與者、依託單位與合作研究單位需簽署承諾後方可提交。

2019年申請項目指南如下:包括基金委2019年的改革舉措、申請項目的限項規定以及面上項目、青年基金、國家傑青、國家優青、重點項目等重要項目的申報指南。

來源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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