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打廣告,居然能節稅!

這樣打廣告,居然能節稅!

廣告,顧名思義,就是廣而告之,即向社會廣大公眾告知某件事物。在如今這樣一個信息化的時代下,我們想要了解一個企業,更多的時候就是通過廣告來了解的。

而企業要推廣一個產品,也離不開廣告。無論是傳統的電視、廣播和報紙,還是當前的門戶網站、視頻網站、地鐵、高速、電梯、甚至是自媒體平臺,我們都能看到廣告的身影。而廣告的形式也是五花八門,視頻、音頻、圖片、文字、甚至是讓很多人討厭的彈窗。

這樣打廣告,居然能節稅!

廣告費對很多企業來說都是一筆不小的開支。那麼,站在節稅的角度,企業怎樣打廣告才能使稅負最低呢?

今天我就來同大家一起探討下這個問題。

案例背景:

杭州某汽車公司,為了迎接一年一度的車展,計劃投入900萬元,進行大面積的廣告投放。其中電視200萬元、廣播100萬元、戶外牆面廣告牌200萬元、公交車車身流動廣告250萬元、電梯廣告150萬元。

現在有以下兩個投放方案可供選擇。

方案一:

如果我們把所有的廣告都直接委託廣告公司進行策劃和投放的話,按照現行的相關稅收法律法規,這個汽車公司只能從廣告公司取得6%的廣告服務增值稅發票(這裡我們設定廣告公司為一般納稅人)。

那麼汽車公司取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為:

900÷(1+6%)×6%=50.94萬元。

方案二:

如果我們換一種方式,把部分廣告委託廣告公司進行投放,如電視、廣播類廣告由廣告公司投放,其他廣告由公司廣宣部自行策劃投放,這會有什麼樣的結果呢?

根據財稅[2016]36號文相關規定,結合最新的相關政策規定,

  1. 租賃戶外牆面,進行廣告投放,屬於不動產租賃服務,可以取得10%的增值稅發票;
  2. 通過公交車車身,進行流動廣告投放,屬於有形動產租賃服務,可以取得16%的增值稅發票;
  3. 投放電梯廣告,屬於不動產租賃服務,可以取得10%的增值稅發票。

這樣一來,加之公司自行投放廣告購入材料的16%的貨物發票和廣告安裝所使用6%的勞務派遣服務增值稅發票,每一項業務的稅率都是等於或高於廣告公司的稅率。

如此一來,該汽車公司取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為:

300÷(1+6%)×6%+

200÷(1+10%)×10%+

250÷(1+16%)×16%+

150÷(1+10%)×10%=83.28萬元。

這樣打廣告,居然能節稅!

通過對以上兩種方案的對比分析,我們不難發現,在尚未計算購入材料進項稅額的基礎上,方案二的進項稅額比方案一的進項稅額多32.34萬元。這多出的30來萬進項稅額就是企業的節稅額。

由此可見,企業在進行廣告投放時,在不影響廣告效果和質量的條件下,應該考慮多元化的投放方式和渠道,不要把蛋都放在一個籃子裡。這也是節稅的一個基本思路。

如果你有節稅方面的相關需求(25%降到2.08%!),歡迎留言、私信(我會第一時間回覆)。關注杭記稅優政策,我們每天分享節稅乾貨,助力企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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