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期滿自動續期和徵收“房地產稅”之間有關係嗎?

近日,經濟日報發佈《一錘定音,70年後房屋產權不變》

一文之後,瞬間引起廣泛關注!

“土地使用權”期滿自動續期和徵收“房地產稅”之間有關係嗎?

文中說到: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土地使用權”期滿自動續期和徵收“房地產稅”之間有關係嗎?

此外,文中還提到,土地使用權期滿自動續期和徵收房地產稅之間有關係嗎?

對此,專家表示,兩者之間並沒有直接聯繫。

但是,需要注意的一點是,房地產稅被定義為財產稅,徵收的前提條件是私有財產,如果住宅的土地使用權是70年,期滿後不能續期,徵收房地產稅就沒有根據。

“土地使用權”期滿自動續期和徵收“房地產稅”之間有關係嗎?

只有房屋和土地都屬於個人財產,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才能收取財產稅。

也就是說,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自動續期在某種程度上為徵收房地產稅奠定了基礎。

“土地使用權”期滿自動續期和徵收“房地產稅”之間有關係嗎?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是,我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已實現全國聯網,不動產登記體系進入到了全面運行階段。

這些都為房地產稅的推出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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