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惩戒典型案例」“老赖”因失信限制荣誉称号获评

潍坊企业信用服务中心讯 山东荣利中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在2018年经青州市人民法院(2018)鲁0781执284号、 (2018)鲁0781执795号、(2018)鲁0781执恢134号、(2018)鲁0781执1081号判决,经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2018)鲁0705执恢236号判决。

山东荣利中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青州市人民法院和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是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018年3月,青州市发改局收到市场监管局《关于征询对申报2016~2017年度山东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意见的函》,经查实,发现山东荣利中石油机械有限公司被列入《2018年潍坊市首批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照《青州市关于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意见》,山东荣利中石油机械在法院执行领域发生严重失信行为,会同市场监管局取消2016~2017年度山东省级“守合同、重信用”评选资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