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榜样力量!江西十大法治人物(事件)颁奖仪式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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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第七届“江西十大法治人物”暨第三届“江西十大法治事件”颁奖仪式在江西日报传媒大厦举行。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委依法治省办主任尹建业出席并为获奖者颁奖,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秦义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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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届评选活动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江西日报社、江西广播电视台、省普法办联合主办,新法制报社、江西广播电视台公共农业频道、中国江西网、法治江西网承办。活动于7月启动以来,共收到推荐人物150位、推荐事件82件。最终,刘平等10人(群体)当选“江西十大法治人物”,“江西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事件入选“江西十大法治事件”。

秦义在讲话中指出

这次当选的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具有很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他们来自法治建设一线,在不同岗位践行了法治为民的担当和荣光。要加大对法治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推广法治建设先进经验,发挥他们的典型示范和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新风尚,让法治的光芒照耀赣鄱大地。

作为获奖代表,许诺、郭娟分别进行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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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人物代表许诺发言

“获评十大法治人物,这对我来说更是一种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带头坚守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到群众中去,倡导大家共同“学法”“懂法”“守法”,争做社会主义自觉遵法者。”许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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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人物代表郭娟发言

“感动,行动。”郭娟用两个词表达了获奖的心情。郭娟表示,“自己只是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了平凡的工作,却得到了如此至高的荣誉,非常感动。为了对得起这份荣誉,我将把这份感谢、感恩、感动化作行动,做好法律法规的传播者,做好学校的守护神,做好孩子的贴心人,做好学生的交心人!”

颁奖仪式结束后,尹建业、秦义考察了新法制报社,参观了江西日报赣鄱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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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江西十大法治人物”(按姓氏笔画排序)

刘 平南昌海关缉私局侦查处副处长

许 诺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镇华安社区党委副书记

张爱群贵溪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

陈 亚省环境监察局副主任科员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群体

姚石玉景德镇市珠山区信访局局长

袁丽明(女) 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三大队教导员

郭 娟(女) 于都县公安局贡江派出所副教导员、教育警务区警长

崇仁县消防大队群体

戴传高修水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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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江西十大法治事件”

★ 江西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 江西首创“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 鄱阳湖区建立依法治理新模式

★ 法治护航让遂川千年鸟道成为“黄金通道”

★ 江西扎实有序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

★ 江西开展“赣鄱霹雳1号”集中打击行动

★ 南昌东湖检察院破解“三大难题”保障“舌尖安全”

★ 江西全面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 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设区市立法工作

★ 《江西省禁毒条例》正式颁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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