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号晚上8点多
韶关交警部门
在南韶高速韶关东收费站
开展夜查统一行动
当民警例行检查
一辆粤F牌照的教练车时
竟然发现司机涉嫌酒驾
经检测
司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
结果为47mg/100ml
已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那么作为一个驾校的教练
怎么会知法犯法酒后驾车呢?
韶关交警高速二大队一中队民警 吴城辉:
当天中午他指导的学员
考取驾照通过后请教练吃饭
在饭桌上喝了两杯白酒
他自认为中午吃饭
晚上酒气已经消散了
于是就驾驶教练车
从始兴开往了韶关
这就尴尬了
目前
教练曾某被交警部门
处以罚款2000元
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在驾照被暂扣期间
他将无法从事驾驶员培训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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