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4个月骑车“碰瓷”13起,单次最多骗了3000元

李某兵和姜某全经预谋,单独或结伙他人在本市宝山区、普陀区、长宁区、闵行区、松江区、浦东新区及江苏省昆山市等多处道路上,故意制造自行车或摩托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擦后摔倒受伤的虚假交通事故,而后以索要医药费、赔偿费等为由,多次向机动车驾驶员骗取钱财。

短短4个月内,他们疯狂作案,已经查明的就有13起。其中李某兵骗得3700元,姜某全骗得8400元。宝山区法院对上述二人均已诈骗罪判刑。

法官建议:

机动车司机在行驶途中,遇到疑似碰瓷的交通事故,千万不要私了,如果报警处理,对这些蓄意碰瓷的人,也许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

记者了解到,从2017年12月份开始,李某兵和姜某全在宝山区镜泊湖路宝菊路路口、电台路顾北路路口合伙作案。此外,他们作案地点还遍及普陀、闵行、长宁、浦东新区及江苏省昆山市等处。单次作案诈骗钱款最多的达到3000元,金额最少时,连100元都要。

今年4月,两个作恶多端的“瓷器”被警方抓获。警方了解到,姜某全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系累犯。

最终,宝山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姜某全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李某兵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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