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部資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金融機構債務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金融機構債務的基本情況

2016年6月,四川西部資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四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擬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的議案》,同意公司與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成都辦事處(後更名為“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簡稱“長城四川分公司”)及關聯方長城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等簽署《業務合作協議》,德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後更名為“長城華西銀行”)成都分行受託向本公司發放總額不超過人民幣4億元(含)的委託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德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將該債權轉讓給長城四川分公司,公司與長城四川分公司、公司控股股東四川恆康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及實際控制人闕文彬簽署《債務重組協議》,約定債務重組期限自債權轉讓日起24個月,債務重組收益率為每年8%。此後,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根據自身業務需要,將該主債權和相關擔保權益轉讓給上海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信託”),上海信託委託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服務機構提供管理服務,負責債權資產的處理、管理與回收。

公司以所持有的重慶市交通設備融資租賃有限公司57.50%股權、重慶恆通客車有限公司41%股權為上述債務提供質押擔保,公司控股股東四川恆康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及實際控制人闕文彬先生為上述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二、金融機構債務逾期的基本情況

上述債務重組辦理完成後,公司嚴格按照約定,向長城四川分公司按時、足額支付每期重組收益。

2014年,為降低單一主業對經濟週期的依賴,公司啟動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收購相關資產,向新能源產業鏈轉型。但由於本次非公開發行未獲得中國證監會審核通過,公司最終以項目貸款等方式自籌資金收購標的資產,致使公司債務提升,資金壓力增大。受資金影響,公司無法按照原計劃向各業務板塊的子公司提供增資、擴產等對應資金,各子公司生產經營未能得到實質性的改善,公司也未獲得較好的投資紅利。2016年,受國家新能源政策調整、行政處罰等事件的影響,公司新能源汽車的產銷量大幅下滑,經營狀況持續惡化,影響公司整體業績大幅下滑,經營十分困難。為補充流動資金,緩解資金壓力,公司陸續剝離了多家子公司以獲取資金,償還債務,緩解資金壓力。

根據債務重組協議約定,上述重組於2018年9月期限屆滿,公司應償付全部本金及重組收益。鑑於公司前述經營情況,公司在重組期限屆滿前及時與長城四川分公司聯繫,申請將重組期限延長至2018年12月31日,並持續就還款資金來源、還款資金籌措進度等事項保持溝通。

截至目前,公司累計支付上述重組本金1.3億元及重組期內的全部重組收益,仍剩餘2.7億元本金未歸還,構成實質性逾期。公司正積極與長城四川分公司就債務化解方案進行協商,後續擬通過資產處置、子公司分紅等方式陸續分期償還債務。

三、風險提示

公司如未能妥善解決該筆逾期債務,將可能面臨支付較高的逾期罰息、違約金等,增加財務費用,進一步加大公司資金壓力,對公司2018年度業績產生一定影響,但暫未影響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公司將根據逾期債務處理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發佈的信息以指定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資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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