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這所學校怎麼樣?專家告訴你!

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Chengdu Aeronautic Polytechnic),簡稱成都航院,位於天府之國——成都,由中央與地方共建,是四川省教育廳直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教育部首批批准成立的

四川省第一所、全國首批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

學校是經教育部批准設立的中國最早獨立舉辦高等職業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是黃炎培職業教育優秀學校、全國職業技術教育先進單位、四川省省級文明單位、教育部確定的西南地區唯一一所高等學校繼續教育示範基地、中國人民解放軍首批定向培養直招士官學校。

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創建於1965年;前身為成都航空工業學校;1998年,經教育部批准,原成都航空工業學校改建為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1999年,由中國航空工業總公司劃轉四川省,中央與地方共建。學校佔地近900畝,校舍建築面積近30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約13億元,教學、科研儀器設備資產總值17297.81萬元,館藏文獻資源總量90餘萬冊;有教職工 664人,在校生總數約為11500人。

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這所學校怎麼樣?專家告訴你!

單獨招生考試辦法

為進一步推進具有中國特色的高等職業教育體系和高等教育多樣化選拔錄取機制,提高高等職業教育的生源質量和辦學水平,經四川省教育廳批准,我校將繼續開展單獨招生(以下簡稱“單招”)考試工作。單招考試方案如下:

一、組織保障

1.學校單招工作接受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領導及社會監督。

2.單招工作按“招考分離”的原則。

3.學校紀委對單招考試工作進行全程全方位監督。

二、招生原則

學校單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程序規範、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三、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生對象:

報名參加當年四川省普通高考並取得14位考生號的省內普通高中畢業生及中職學校畢業生,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

(二)報考類別:

1.普通類:面向普通高中及中職畢業生。

2.對口類:面向中職畢業生。

3.特長類:面向在體育、藝術及航模方面具有一定特長、取得相應專業等級或在相關賽事中獲獎的普通高中、中職畢業生。特長類考生報考條件及考核內容另文規定。

四、報名方式

1.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www.sceea.cn),填報我校。

2. 填報我校單招志願的考生登陸我校網站填報專業志願,並對單招報名進行繳費和確認,專業志願只能填報一個類別及一個專業。特長類考生須同時填報特長項目和專業志願。

3.考生報名完成後打印《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報名表》,並簽名確認。

五、報名資格審查

考生報名結束後,學校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核,並在官方網站(網址:http://www.cap.edu.cn)上公佈基礎信息審核無誤的考生名單。

考生到學校領取准考證。考生領取准考證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 考生本人簽名確認的《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單獨招生報名表》;

2. 二代身份證原件;

3. 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寸)一張;

4. 特長類考生須提供近五年特長等級及相關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考生須對以上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

六、考試

1.考試內容:

(1)普通類考試內容包括“文化考試”和“綜合測試”兩項,“文化考試”成績總分為

300分,“綜合測試”成績總分為350分,考試總分為650分。

(2)對口類考試內容包括“文化考試”和“技能測試”兩項,“文化考試”成績總分為300分,“技能測試”成績總分為350分,考試總分為650分。

(3) 特長類考試內容包括“文化考試”和“特長測試”兩項,“文化考試”成績總分為300分,“特長測試”成績總分為350分,考試總分為650分。

(4)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每科100分,滿分300分,考試形式為閉卷筆試、分卷考試,考試時間共計150分鐘, 試卷由省統一命制,我校組織考試及評卷。

(5)普高文理科考生文化考試適用普通類試卷,中職考生文化考試適用中職類試卷。

(6)空中乘務、空中乘務(中韓合作辦學)和空中乘務(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就業方向)提高英語科目在文化考試中的權重,降低數學科目的權重,三科考試成績權重為:語文為1,數學為0.5,英語為1.5。其他專業三科考試成績權重均為1(例如:報考空中乘務專業的一名考生,若其文化考試原始成績分別為:語文80、數學80、英語90,則其文化考試總分為:80 + 80×0.5 + 90×1.5 = 255分)

2.考試費用

報名考試費130元。考生可網上報名時交納,也可在領取准考證時交納。

3.考試地點

成都市龍泉驛區車城東七路699號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

七、錄取

1.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參考人數及考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分類別(普通類、對口類和特長類)劃定文化考試成績合格線,分專業劃定專業綜合(技能)測試成績合格線(特長類分特長項目劃定特長測試成績合格線),並分專業劃定考試總成績合格線。

2.錄取規則

(1) 普通類、對口類在文化考試成績、所報專業綜合(技能)測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均合格的考生中,分專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綜合(技能)測試成績高的考生;若綜合(技能)測試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英語、語文成績。

(2) 特長類在文化考試成績及特長測試成績均合格的考生中,分項目按特長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報考空中乘務類專業的特長類考生的綜合(技能)測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則調劑至其他專業。

3.各專業錄取最低分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網站首頁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後,學校將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准備案,辦理相關錄取手續,並由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准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並寄發錄取通知書(具體寄發時間以學院網上通知為準)。

八、新生註冊和複查

1. 經我校單獨招生所錄取的考生,須在錄取通知書註明的時間內到校註冊。逾期未註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2.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認真進行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九、其他事宜

1. 考生參加單獨招生考試的交通、食宿自理。

2. 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後,與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後,不能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高職對口招生考試及錄取。

部 門: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地 址:成都市龍泉驛區車城東七路69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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