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真格!西安教育局將開始整頓民辦學校!涉及校長先停職後處理!

動真格!西安教育局將開始整頓民辦學校!涉及校長先停職後處理!

1

部分學校不顧教育部門三令五申

仍頂風違紀

近期,12345市民服務熱線等渠道反映,仍有部分學校不顧教育部門三令五申頂風違紀:一是違規舉行分班考試二是超計劃、超範圍招生三是向部分家長承諾開學後可以空掛學籍、借讀四是提前收取學費、校服費、住宿費五是違規宣傳中高考狀元或成績排名等

這些行為嚴重違反了國家、省市關於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的相關規定,破壞了全市招生秩序和教育生態,對穩步推動招生制度改革、樹立良好教育公信力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必須引起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類學校的高度警惕和重視。

針對家長們反映反映的以上違規違紀問題,西安市教育局7月27日發佈《嚴肅工作紀律的通知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招生入學行為》通知,重申十嚴禁。在重申相關禁止規定的同時,明確相關違規問題凡涉及民辦學校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核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或停止當年招生,情節嚴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

2

招生結束禁止學校通過考試

或變相考試進行補錄

據悉,依據教育部、省市有關規定,針對當下仍存在的違規招生行為,西安市教育局重申相關招生10項“嚴禁”行為。

1、明確嚴禁無計劃、超計劃、超範圍招生

2、嚴禁招生工作結束後,學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已被民辦初中錄取但放棄入學學生的空餘學位不再補錄

3、嚴禁學校通過考試或變相考試進行補錄

4、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

5、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6、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3

禁止學校出現

學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

7、嚴禁教育系統幹部和教師在招生工作中充當說客“介紹人”,嚴守承諾;

8、嚴禁組織任何形式的

分班考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

9、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數據

10、嚴禁向家長和學生做出任何保證錄取等違規承諾,不得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4

今秋開學專項檢查

違規行為入社會信用平臺

西安市教育局明確,秋季入學後,西安市教育局將開展專項督查或組織區縣交叉檢查組對所有學校進行“全覆蓋、無遺漏”專項督查和檢查。區縣、開發區教育部門暢通違紀舉報渠道,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並將結果錄入省社會信用信息平臺。

對於查實的違規行為,針對不同主體,分別做出如下處理

凡涉及民辦學校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核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或停止當年招生;情節嚴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

凡涉及公辦學校的,由區縣、開發區教育部門首先予以通報,並及時報市教育局,在

全市予以通報;情節嚴重的,取消學校當年所有評優選先資格;情節特別嚴重的,學校已取得的教育方面的榮譽稱號,可由授予的教育部門予以取消。

5

發現學校違規招生

校長“先停職後處理”

西安市教育局明確,校長是規範辦學第一責任人。凡涉及校長的民辦學校建議學校決策機構對校長“先停職後處理”,情節嚴重者,建議決策機構予以解聘公辦學校對校長“先停職後處理”,並按幹部管理權限嚴肅問責,情節嚴重者,建議按幹部管理權限

免去校長職務

涉及幹部和教師的,情節較輕者,主要採用提醒談話、告誡約談、責令檢查、批評教育、通報、誡勉等方式進行;情節嚴重者,依規依紀予以處分;凡涉及校外培訓機構的,依法依規及時頂格處理。對於督查和檢查存在問題的區縣、開發區教育部門,將約談其主要負責人,並向社會公開通報情況,情節嚴重的年終考核列為不合格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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