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倫理觀的兩次進階:從“不作惡”到“科技向善”

似乎科技和大數據的發展總是一把雙刃劍,它在給我們的生產、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時,也總是“刺痛”我們。

關於此,以前我們總會說“方便和安全是成反比的,非此即彼”或者“你門都不開,我怎麼進來給你服務呢”?

現在我們更想聊一些新的想法。騰訊研究院經過多年的研究實踐,提出了一個有意思的理論,叫做“科技向善”。我認為這個理論以及背後的應用思路,可以作為互聯網企業關於數據“合理利用”的一般行為原則,加以借鑑應用。

在我看來科技向善的提出,否定了之前“為了便捷打通一切數據”或者“為了安全封閉一切數據”的思路。一方面,它“有度、有節”的最大程度來防護數據安全和隱私保護,另外一方面又“有理、有利”的開發利用數據,在以數據保護原則為共識的前提下,讓數據應用造福於我的的社會。

一句話,科技向善的本質在於“人是技術的尺度,關鍵是誰來用”。

科技向善的理念其實是在去年正式提出的,當時因為騰訊創始人之一張志東先生的站臺,引發了不小的關注,以及業界的思考。

科技倫理觀的兩次進階:從“不作惡”到“科技向善”

前幾天(2019年1月11日)騰訊研究院在北京舉辦了主題為“Relaunch 刷新”的第二屆科技向善年度論壇。不少嘉賓在對數字經濟、數字社會、數字治理的認識上,提出了一些有前瞻意義的觀點,我覺得有必要來做一番探討。

數據應用思想的兩次進階:從“不作惡”到“科技向善”

在第二屆科技向善論壇上,騰訊公司高級副總裁郭凱天在題為《共建數字社會的信任基石》的演講,談到了互聯網發展20年來的數據應用遭遇的挑戰和機遇。

科技倫理觀的兩次進階:從“不作惡”到“科技向善”

其實我們由郭凱天的分享,縱觀產業互聯網發展史,關於數據應用和保護的話題已經爭論了十幾年,全球各大企業、機構、學者貢獻了很多有價值的研究成果。

在這其中我認為有兩個重要的理念,可以做為節點。

第一個節點自然就是谷歌在1999年提出的“不作惡(Do not be evil)”經營理念,谷歌“不作惡”的理念影響了幾代互聯網企業,後來成為各國主流互聯網企業的共識。谷歌堅信,作為一個為世界做好事的公司,從長遠來看,我們會得到更好的回饋—即使我們放棄一些短期收益。秉承“不作惡”的理念,谷歌近20年的發展取得了口碑效應和商業效益的雙贏,在“全球最受尊敬公司”的榜單上,谷歌經常位列榜首。

科技倫理觀的兩次進階:從“不作惡”到“科技向善”

第二個節點我認為就是騰訊研究院提出的“科技向善”理念,“科技向善”其實包含了“不作惡”,並且在“不作惡”的基礎上有所發展,即保護和發展相統一。發展建立在保護的基礎上,而保護是為了更好的發展。正如郭凱天所言,巨大變革來臨前,面臨各種矛盾和衝突,要想辦法克服、解決,要集結各方的智慧,請全社會努力解決的一種狀態,最終在科技向善的共識下,我們能夠找到最好的方法,使互聯網幫助每個人生活更幸福、更快樂。

這兩個節點,我們姑且稱之為1.0到2.0的進階。一中一西,中美兩家頭部互聯網企業,各自為全球互聯網的可持續健康發展,貢獻了可供全球普遍應用於實踐中來的理論指導。

這幾天相信很多朋友,被微信支付分刷屏。這其實就是踐行“科技向善”理念的一個信用積分體系,這個微信支付分主要由個人實名信息、消費情況、以及歷史守約記錄來判斷個人的財政情況和個人信用度。我在和《重慶商報》記者探討這個話題時,談了我的一些觀點和看法,在我看來,微信支付分的推出,如果能夠進一步普及到更廣闊的大眾和商業機構層面,將會應用到多個場景,比如免押租房、信用金融等,進而倒逼我們每個人“向善”,形成正向循環。

借鑑意義重大:科技向善是行業的共鳴曲

“數據能不能用”的爭論,我認為可以結束了,我們應該把討論的重點放在“如何用好數據,讓它發揮價值的同時,減少作惡的可能”。

正如騰訊研究院院長司曉所言(大意),透過過往科技發展史來看,每一次技術變革,都會引發全新的人與信息交互方式、甚至工作生活方式的變革。在這個鉅變過程中,總是會出現一些問題。但我們總是在解決問題中前進,當下我們應該保持謹慎樂觀的態度和科技向善的理念,去應對挑戰並且解決問題。

司曉的觀點其實就是解決“發展和矛盾”問題的一般原則,即我們不能因為近年頻繁的數據安全問題而因噎廢食,放棄了對數據的應用,走向封閉;我們也不能因為單純的看到數據應用帶來的前景,而無節制的對數據進行濫用,帶來數據危機。

科技向善的理念雖然是騰訊研究院提出的,但絕對不是騰訊一家的獨奏曲,而是行業的共鳴曲。騰訊創始人之一張志東先生也提出號召,鼓勵科技同行與政府、學術界、公眾一起攜手,直面數字社會出現的一些新的複雜命題,尋求共識與解決方案。

相信參加過這次論壇的朋友也感受很深刻,這個活動騰訊起到搭臺和拋磚引玉的價值,發言的嘉賓來自於各企業、機構、高校。比如北京大學社會學教授邱澤奇、《經濟學人·商論》執行總編輯吳晨、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兒童研究所所長孫宏豔、VIPKID創始人陳媛等等。

這些嘉賓的發言有很多幹貨,也有很多可供行業其他企業借鑑的觀點,我以為應該系統性的進行總結,形成統一的幾點決論,完善騰訊“科技向善”的理念。進而通過媒體報道、研究報告發布、多媒體制作展播等手段,普惠的給我們的產業提供借鑑和指導。

科技倫理觀的兩次進階:從“不作惡”到“科技向善”

當然透過當天活動來看,我們的行業相關企業、機構,這幾年也在不斷通過實際的行動、計劃,踐行科技向善理念。比如京東應用AI技術打擊機器註冊的黑產、騰訊微信推出的洗稿合議機制、騰訊未成年守護計劃、美團青山計劃、拼多多科技扶貧戰略、掌閱護眼閱讀模式等等,這些案例都值得大力推廣。

前瞻:數據應用倫理的未來三大趨勢

其實數據應用倫理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我過去也寫過很多分析文章,今天我們不再總結過往和分析現在,而是通過科技發展的規律,來前瞻數據倫理的未來趨勢,主要來說是兩個方面。

第一:合規大於效率

2018年,滴滴因為平臺機制的缺陷,對用戶信息保護機制的漏洞,以及管理的疏忽,出現了兩起嚴重的社會事件,引發了廣泛的爭議。後來滴滴進行了系列的整改,把安全放在了最核心的高度,在安全為準則的前提下,開展產品的落地,以及業務的創新。

滴滴的整改其實也釋放出一個信號,互聯網經過蠻荒發展過後,由之前的“效率大於規範”進階到“規範大於效率”,任何涉及信息服務的平臺和產品,都應該在用戶數據的保護基礎之上,進行開發利用。

同時當效率和合規衝突時,我們應該選擇後者,放棄前者。這也就不難理解,馬化騰之前演講中為什麼提到“數據保護應該優先於數據打通”。

第二:打破零和博弈

百度創始人李彥宏曾經提到過:中國人更加開放或者對隱私問題沒有那麼敏感,如果說用隱私來交換便捷性或者效率,很多情況下他們是願意這麼做的。

這其實就是一種典型的“零和博弈”論,持有這種觀點的人不在少數,他們認為“方便和安全是成反比的,無法達成共識”。事實上,隨著科技的發展,問題在頻發的同時,我們的解決方案也在不斷進步,用俗話來說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打破零和博弈,不僅僅是一種理論設想。有太多的案例可以佐證,就以當下全民都在用的微信支付和支付寶為例,幾乎算當前全球最便捷的支付方式,擁有多種支付途徑和入口。但我們每個人都感同身受,這兩個產品非常便捷也非常安全,極少發生信息洩露和賬戶被盜事件。而保障我們安全的機制,就在於通過人工智能計算,形成一套風控機制,尋求到了數據開發和保護之間最大的公約數。

類似的案例還有京東金融,京東金融依託京東龐大的用戶和交易量數據以及關聯外部合作伙伴數據資源,通過多維度建模形成的安全魔方產品,對於消費者在生活中遇到的支付安全隱患如申請欺詐、信用欺詐、賬戶盜用、洗錢、羊毛黨、虛假交易等行為可以實現有效防範。與此同時,憑藉紮實的技術和創新能力,提供了PC及移動端適用的APP支付、二維碼支付、NFC近場支付、人臉識別支付等多種支付方式。

第三:用戶成為參與者

在大多數行業人士的認知中,數據信息的應用和保護,主要是管理機構和企業要做的工作,與用戶無關。

但在今天,隨著移動互聯網和社交網絡的高效發展,用戶的自我意識已經全面覺醒,他們更想扮演“受眾進階成參與者”的角色。的確,廣大的用戶作為服務的使用者,往往能第一時間發現產品的缺陷和數據的漏洞,進而提出改進意見。

當然這並不是說直接給予用戶參與決策的權限,而是我們的相關企業和機構,對信息治理工作,應該是從用戶中來,到用戶中去。將用戶的意見(分散無系統)集中起來,經過研究化為集中的系統的意見,最終出臺的機制和規則又將回到用戶中去、服務於用戶。並且在用戶的實踐和應用中,考驗這些意見、理論、機制是否合理、正確。然後一次次循環,理論一次次完善,產品一次次更新迭代,必然使得我們的治理機制更正確、科學。

關於“把用戶變成治理的參與者”,騰訊已經有了一些實踐工作。比如對於洗稿難以界定的問題,騰訊設立合議機制,將爭議內容交予由用戶組成的“洗稿投訴合議小組”評定,經合議若存在洗稿情況,洗稿內容將會被替換為原創作者的內容展示,合議結果也向用戶公開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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