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一出租车司机醉驾职业生涯从此断送

鄂尔多斯一出租车司机醉驾 职业生涯从此断送

鄂尔多斯一出租车司机醉驾职业生涯从此断送

2018年12月20日晚上20:23时左右,鄂尔多斯达旗交管大队三垧梁中队民警在光荣院东侧南北水泥路岔路口开展酒驾夜查行动,发现一辆出租车摇摇晃晃驶来,民警疑似醉驾,随即将出租车拦下。当出租车司机摇下车窗时,民警闻到车内有浓烈的酒气,驾驶员说话口齿不清。民警请司机配合工作,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起初司机并不配合,一直在打电话,在民警劝说下司机终于配合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结果为95mg/100ml,涉嫌醉酒。后经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检查结果为130.4mg/100ml,这名司机涉嫌醉酒驾驶营运性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这名姓王的出租车驾驶员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编辑/王君平图文/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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