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方案》發佈

日前,記者瞭解到,《瀋陽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方案》對外發布,到2020年,瀋陽將實現殘疾兒童應救盡救。

《方案》提出,到2020年,瀋陽將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體系,實現殘疾兒童應救盡救。到2025年,兒童殘疾的發生發展得到有效防控,殘疾兒童康復服務狀況根本改善,康復救助制度體系和服務體系更加健全完善,殘疾兒童健康成長、全面發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方案》明確了救助對象為具有瀋陽市戶籍的0-10歲,在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精神(孤獨症)等方面有出生缺陷或發育異常,需進行早期干預和康復訓練的兒童(有無辦理《殘疾人證》均可申請救助)。救助內容為以實施手術、配置輔助器具和進行康復訓練為主要救助內容,幫助殘疾兒童減輕功能障礙、改善功能狀況、增強生活自理和社會參與能力。

按照《方案》,救助費用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財政康復補助和個人自付部分共同承擔。財政康復補助資金由中央、省、市、區財政共同出資,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政府購買的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或醫療教育康復機構使用。先醫保、後補助、再自費。對困難的重病、重殘兒童和殘疾孤兒,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給予適當傾斜,按照規定及時納入醫療救助。在財政資金補助方面,對貧困家庭的殘疾兒童在康復訓練期間給予一次性生活補助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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