汙水處理化驗室及採樣的安全操作規則!

化驗室的安全操作規則

汙水處理廠都設置水質分析化驗室,進行分析化驗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則:

(1)加熱揮發性或易燃性有機溶劑時,嚴禁用火焰或電爐直接加熱,必須在水浴鍋或電熱板上緩慢進行。

(2)可燃性物質如汽油、酒精、煤油等物品,不可放在電爐、火源或其他熱源附近。

(3)當加熱蒸餾、高溫消毒及有關用火或電熱工作中,必須有人在現場負責看管,不能無人值守。從電熱爐上、烘乾箱中或其他熱處用手取玻璃儀器或試樣時,要佩帶隔熱手套。

(4)劇毒物品必須制訂保管、使用制度,並設專用保險櫃雙人雙鎖管理,杜絕單人取用管理現象。

(5)傾倒硝酸、硫酸、燒鹼溶液、氨水和氫氟酸等強腐蝕性藥劑時必須帶好橡皮手套,開啟乙醇和氨水等容易揮發性的試劑瓶時,絕不可使瓶口對著自己或他人,尤其是夏季高溫時極易大量衝出,如果不小心有可能產生嚴重的傷害事故。

(6)酸、鹼,尤其是揮發性酸、鹼必須在不同的倉庫內保存。

(7)用移液管吸取水樣或化學試劑時,不能用口吸,而必須使用橡皮球吸取。

(8)應經常檢查電熱設備所用電線是否完整無損,電爐等加熱設施必須放在隔熱墊板上,電源開關應安裝堅固的外罩,開關電閘時,一定要精力集中,而且絕不能溼手操作。

(9)使用揮發性溶劑、試驗會產生有害氣體或進行加熱消解(如測定CODcr)時,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

(1O)操作離心分離機、六聯攪拌機等轉動儀器時,必須在儀器完全停止轉動後才能進行開蓋等操作。

(11)氫氣鍋瓶、氮氣鋼瓶等壓力容器必須遠離熱源,並停放穩定,且不能放在操作間內,而應在隔開的單獨存放間內存放。

(12)化驗室內應配備乾粉滅火器等消防設備,以便及時撲救初期火災。

(13)接觸汙水和藥品後,應注意及時洗手,手上有傷口時不可接觸汙水或藥品。

化驗採樣時的安全事項

在城市汙水處理廠和工業廢水處理場採樣時,必須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配備相應的設備和儀器,採樣人員必須注意以下安全事項:

(1)在排水檢查井、泵房集水池及均質池等存在高濃度有機汙水或待處理汙水的地方取樣時,要有預防可燃性氣體引發爆炸的措施。

(2)在泵房、檢查井等半地下式或地下式構築物處取樣時,要當心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氣體引起的中毒危險和缺氧引起的窒息危險。

(3)取樣時,如果需要上、下曝氣池、二沉池、事故池等較高構築物和地下式泵房的爬梯,要注意預防滑跌摔傷,尤其是在雨、雪、霜、風等惡劣天氣條件時上、下室外爬梯更要十分當心。

(4)在泵房集水池、曝氣池等各種水處理構築物上取樣時,必須小心操作,以防止溺水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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