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支付安全要注意,丟失手機風險多

手機支付安全要注意,否則丟失手機會帶來很多風險。今年7月,貴港市的兩名男子在撿到他人丟失的手機後,通過盜刷微信錢包餘額、修改綁定的銀行卡支付密碼、微信轉賬等方式,竊取被害人人民幣四千餘元。近日,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向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對林某、凌某提起公訴。

「以案釋法」支付安全要注意,丟失手機風險多

2018年7月21日22時許,被告人林某、凌某在貴港市某酒吧包廂喝酒。後來,被告人凌某在酒吧的廁所撿到嶽某落下的手機,發現嶽某的手機未設鎖屏密碼且手機微信錢包有錢,遂將該手機交給林某。後林某、凌某在酒吧附近的某士多店、甲超市、乙超市以購買香菸的方式盜刷嶽某手機微信的錢2875元。林某見嶽某的手機微信捆綁一張中國銀行卡,遂對嶽某的手機微信的支付密碼進行修改。爾後,林某將嶽某的微信錢包裡的錢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各轉了人民幣1000元到自己和凌某的微信錢包上。案發後,民警從林某處繳獲上述被撿的手機。

檢察官提醒:

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觸犯刑法的行為將會受到相應的法律懲罰,切勿因為一時的貪念使自己身陷囹圄。同時,廣大人民群眾在享受手機快捷支付帶來的便利時,也應注意手機支付安全,通過設置密碼、保管好手機等方式,保護好自己的合法財產。

文字 | 梁麗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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