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臺鐵普悠瑪列車脫軌事故過程還原

臺灣鐵路6432次列車於10月21日16:50左右發生出軌事故,造成366名乘客中18人死亡,193受傷。

這是臺灣鐵路近30年來最慘重的事故,隨著監控視頻曝光、鐵路局透露出來的信息以及司機的表現和供詞,大概可以還原事故的經過,分析事故的原因。

事故發生位置

10月21日臺鐵普悠瑪列車脫軌事故過程還原

上圖是6432次列車的開行徑路,從樹林站始發,終點站是臺東站。事故發生地點在羅東和花蓮站之間的新馬站,屬宜蘭線。在新馬站的鐵路線為急彎,曲線半徑僅為300米,普通列車通過速度不超過65公里/小時,搖擺式列車(6432次列車車體就屬於搖擺式列車,後文會提到)限速75公里/小時。6432次列車在新馬站通過,不辦理客運業務。

從新馬站的監控視頻可以看到,列車在進入站臺前就已經脫離軌道。

列車車型

10月21日臺鐵普悠瑪列車脫軌事故過程還原

6432次列車使用的車型為TEMU2000型,屬於搖擺式動力分散型列車(特性與中國動車組類似),由日本車輛製造,設計最高運行時速為140公里/小時。車體帶有自動保護系統(ATP),列車超過規定速度時自動制動的系統。

超速

據悉,事故發生前,車體特別晃,有生還乘客用手機的測速軟件測試當時的速度大約在129公里/小時。臺灣行政院臺鐵事故調查小組稱,事發時列車的速度大約在140公里/小時,遠遠超過了此處線路限速值75公里/小時。

可以看出來,超速行駛是造成事故發生的直接因素。那為什麼駕駛員要超速呢,又為什麼有ATP設備,列車還會超速呢?

司機

檢方審訊結果顯示,司機承認,在大溪站附近把ATP系統關閉,並且後來一直沒有開啟。但是按照相關規定,關閉ATP之後,到達下一站後,應該要重新啟動,此處司機違法了相關規定。

該司機已經有5年駕齡,對該路段的行駛條件,應該很清楚。但是根據司機的供詞,儀表盤上顯示的時速為83公里,但是這與行駛記錄儀上顯示的時速明顯不符。不確定是司機說謊,還是儀表盤設備出現故障。

另外,臺灣鐵路局證實曾報告剎車氣壓過低。據國內路局機務段的專家解釋,剎車氣壓低於某個值,會導致列車動力不夠,而不是無法剎車,速度過快。據司機交代,正是因為感覺列車動力不夠,他認為時ATP的原因,才把ATP系統關閉。

調度員

據事故調查小組得到的臺灣鐵路局內部資料顯示,6432次列車自始發站樹林站出發時,司機已得知控制監視設備(TCMS)報警燈亮起,臺鐵調度員指示要正常發車。接著列車行駛至雙溪站時,司機通報列車動力異常,調度員表示“繼續行駛至宜蘭站派列檢檢修”,16:34到達宜蘭站後,調度員表示“經列檢查修無法修復(需沿途復位),宜蘭晚15分開,計劃於花蓮更換編組”,所以列車從宜蘭站發出後,在新馬站發生事故。

那麼為什麼明知列車異常,還要堅持發車?為什麼在宜蘭站檢修無法修復時,還要繼續載著乘客到花蓮站呢?臺灣鐵路局主密稱,在宜蘭站沒有備用車組,並且認為當時的列車還可以使用,“真正危險的話也不會開車”。結果釀成了此慘劇。

至此,事故發生的原因已經很明瞭了,列車出現故障,導致剎車氣壓過低,司機上報,調度員指揮其繼續行駛,而司機認為列車動力不足,關閉ATP系統,加大動力,導致列車超速通過曲線半徑只有300米的路段,造成列車脫軌。哪怕任意一個環節不出現差錯,也不會有此慘劇發生。

10月21日臺鐵普悠瑪列車脫軌事故過程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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