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限高”後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證乘高鐵 被行政拘留5日

齊魯網青島1月9日訊1月7日早上8點多,威海站派出所民警接報警稱在進站閘機處有人冒用他人身份證乘車,隨後民警立即趕往現場。經現場盤查,該名男子姓何,持姜某身份證和一張威海發往北京南的高鐵票,身份證與車票信息均與其本人不符,民警隨即將其傳喚到派出所進一步詢問。

被“限高”后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证乘高铁 被行政拘留5日

經核查,該名男子於2012年、2016年分別因搶劫罪和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後因未繳納罰金被法院限制消費令限制其乘坐高鐵列車,此次乘車自己無法買票,於是心存僥倖借了朋友姜某身份證,但在實名制驗票時被查。何某對其冒用他人身份證乘車的事實供認不諱。隨後,民警將姜某傳喚至派出所,姜某稱何某是其關係較好的朋友,知道何某用自己的身份證購買到北京的高鐵票,還是將身份證借給了何某使用。

被“限高”后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证乘高铁 被行政拘留5日

何某冒用他人身份證購票乘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警方給予何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出借人姜某在明知何某要使用其身份證購買車票的情況下將身份證出借給對方,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給予姜某警告,並處行政罰款。

目前何某已被執行行政拘留。

被“限高”后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证乘高铁 被行政拘留5日

鐵路警方提醒旅客,現在實名制驗票乘坐火車,如果個人身份證丟失需要及時到公安機關補辦,同時護照、戶口本和公安機關出具的臨時身份證明都可用來進站乘車,切忌心存僥倖冒用他人身份證,以免受到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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