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的吗?」中国版CRS让港险投资人“财富裸奔”

「是真的吗?」中国版CRS让港险投资人“财富裸奔”

2018年8月31日,香港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公布2018年上半年香港保险业的统计数据,期內毛保费总额达到$2,537亿,较去年同期上升7.2%。长期有效业务的保费收入总额为$2,258亿(上升6.9%)。

新造业务方面,期內长期业务(不包括退休计划业务)的新造保单保费为$841亿(上升3.9%)。由內地访客带来的新造保单保费为$223亿,占个人业务总新造保单保费的26.6%。虽然较以往有所下滑,但面对基数,这体量依然巨大!

「是真的吗?」中国版CRS让港险投资人“财富裸奔”

如此可人的数据面前,正当人们高歌港险"避债避税"、"隐蔽资产"、"收益高"、"保障全"等诸多优点的时候!几乎在同一天,9月1日,中国开始与其他部分国家交换CRS(海外金融账户共同申报准则)信息,税务机关将掌握个人境外收入,一旦被列为高风险的纳税人,在面临巨额资金来源不明审查的同时,还得补缴大额的个人所得税,还得补交利息。

「是真的吗?」中国版CRS让港险投资人“财富裸奔”

或许有人会问,这跟港险有什么联系!根据此前OECD5月的公告,中国已经依据《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第29条之规定,将《公约》效力正式扩大于香港和澳门两地。

「是真的吗?」中国版CRS让港险投资人“财富裸奔”


这意味着,自9月1号起,香港和澳门在CRS下的税务信息交换方式也发生改变,从传统双边协定转变为多边税收征管MCAA模式。即我们在香港的存款、保险等等协议内的信息,都要被交换了。CRS实施后,在港所购保单的保单号、保单金额、委托人以及受益人的姓名、出生日期等信息都将被披露。于是乎,又有不明就里的人开始大肆唱衰"港险"!

首先介绍一下什么是CRS

CRS,共同申报准则(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简单的说,它是各国政府互助合作,相互通报对方公民在自己国家财产信息的标准,主要就是来核查纳税居民是否依法履行了纳税义务,以共同打击纳税人利用跨国信息不透明进行逃税的行为。截至2018年8月7日,已有103个国家(地区)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

根据协定,需要交换的信息包括:开列或者保存在几乎有所银行、信托、券商、保险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人员的存款账户、托管账户、基金、保险、年金等的信息。其中个人信息包括账户、账户余额、姓名、出生日期、年龄、性别、居住地等。

「是真的吗?」中国版CRS让港险投资人“财富裸奔”

香港其实就CRS金融识别做了很多立法工作,并且早已布局对金融账户进行了信息监控:

2016年6月30日生效的《2016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为香港进行自动交换数据订立了法律框架。香港税务局要求香港保险公司收集税务状况等相关资料,向香港税务局申报,保险公司陆续更新了相应规则。

从2016年12月1日起,内地新投保客户必须采用新版表格和新的开户程序。

从2017年1月1日起,2016年年底前没有批核的新投保申请,均须严格符合CRS规定方可获得签发保单,投保人可能被要求提供其他税务居民身份的资料。

对于2017年1月1日前已生效的保单,客户需要到相应保险机构完成自我证明。

2018年3月,甚至有媒体曝出包括香港汇丰银行、香港恒生银行等国际性大银行在内,冻结了大量海外账户。

「是真的吗?」中国版CRS让港险投资人“财富裸奔”


中国大陆的很多公司和名人也被香港的各大金融机构和银行约谈,要求填写《自我证明》表格,同时进行账户核实,提交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等文件,不能提供所需材料将会被冻结银行账户。

「是真的吗?」中国版CRS让港险投资人“财富裸奔”


如果我们买的是小额的重疾险就算了,如果是大额保单(100万美金以上),有在特定保险机构开设有现金解约价值的保险业务,保单信息就会被交换至内地税务机关。

有的人或许会幸灾乐祸说:好在我们买的是小额的年金分红险,达不到100万美元的门槛!这里有必要科普一下一个保险的概念——现金解约价值,就是我们退保时能获得的现金价值。我们买了二十年的年纪分红险,虽然当下没有什么现金解约价值,但可能二十年之后就有了,也会被税务局盯上。实际上,税务局关注的是100万美元以上的大额保险。

看到这里也许买过香港保险,或打算要买香港保险的人们就慌了,大数据已经被政府所掌握,在香港购买的保险到底是不是会受到CRS的影响?会不会被征税呢?难道财富真的要裸奔了吗?其实大家想多了!

1.CRS的主要作用就是消灭金融信息不对称,协助各国政府海外追税

2.汇报不表示要交税。只要我们的收入合理合法,而且在发到我们手上之前已经交过税了,如今,我们的个人资产和纳税情况将被曝光,只不过是"财富透明化",没有别的影响。CRS并不是一种增加的税收,而是把原本应该向中国居民收的海外税项给收回来,比如有的跨国企业确实是在中国开展业务,但是为了避税,它们在类似百慕大这种避税天堂开设子公司,并将海外收入藏于这些子公司中。那么,在CRS实施后,这些公司会成为CRS的重点打击对象。

3.保险本身也不收税。在香港,保险是免税产品:就所得税而言,无论是香港的人寿产品还是大陆的产品,针对于其分红和赔偿的款项,现阶段均不收个人所得税;就遗产税而言,香港在2006年已废除遗产税。但保单信息被披露给内地税务机关,内地税务机关会不会征税,什么时候征税,按什么税率征税,现在下结论还为时过早!

有人或许会问:那为什么保险公司还要被纳入申报范围呢?因为中国/香港保险不征税,不代表其他国家就不征税。比如美国就会对任何投资收益征税的,包括保险和股票投资等。既然这是一个全球性的税务申报体系,保险公司自然要被纳入。但是目前两地都不对保险收益征税,所以申报并不等于要缴税。

总结,CRS的实施,对于没有想通过香港境外账户偷税漏税的投保人,除了在投保时要多填一张自我证明(写上自己的税务居住地与税务编号),没有其他任何影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