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範檢察官張飈榮獲“改革先鋒”稱號

模范检察官张飚荣获“改革先锋”称号

在12月18日上午舉行的慶祝改革開放40週年大會上,為表彰先進、鼓舞鬥志,弘揚敢闖敢試、敢為人先的改革精神,激勵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堅定不移聽黨話、跟黨走,將改革開放進行到底,黨中央、國務院決定,授予于敏等100名同志改革先鋒稱號,頒授改革先鋒獎章。“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模範檢察官”張飈名列其中。

模范检察官张飚荣获“改革先锋”称号
模范检察官张飚荣获“改革先锋”称号

張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石河子市檢察院監所檢察科原正科級檢察員。他始終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作為最高價值追求,恪盡職守,秉公辦案,認真履行檢察職責。針對案件中的疑點問題,堅韌執著、反覆查證、敢於擔當,堅持不懈依法推動正義伸張,全力維護被監管人員合法權益,用實際行動和工作質量喚起人們對法律的信仰和敬畏。他推動有關案件再審中啟動的非法證據排除程序,被法學界認為具有嚴防冤假錯案的風向標意義。參與審查服刑人員減刑、假釋材料7600多份,發現和糾正違法減刑、假釋74人;辦理在押人員申訴、舉報案件21件,依法複查7件;監督糾正了9名服刑人員刑期計算錯誤。被譽為“冤案平反的幕後英雄”。榮獲“全國模範檢察官”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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