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佈局金融的滴滴打車,能一路“順風”嗎?

擁有數億用戶、融資18輪的滴滴加快了金融板塊的佈局。

1月2日,滴滴手機客戶端悄然上線“金融服務”頻道,包含點滴相互、點滴求助、點滴醫保、車險、理財、支付等6大產品。滴滴對外宣稱:目前滴滴金融服務所呈現的業務均有合規牌照。

回首來看,自2012年成立以來,滴滴已經走過了八個年頭。數據顯示,在2017年滴滴為全國400多個城市4.5億用戶提供了出行服務。而擁有用戶流量之後,滴滴也開始走向了用場景化金融變現的道路。然而,在科技公司“去金融化”的大背景下,螞蟻、京東依託互聯網開展金融業務的企業紛紛迴歸互聯網、科技公司本質,而此時的滴滴佈局金融板塊有點給人“逆行”的味道。

新金融頭條發現,雖然滴滴佈局“金融業務”,但是從金融業務本質上看,並非是真正意義上的“金融”而更多的是“類金融”業務。據不完全統計,滴滴旗下的“金融牌照”涉及:網絡小貸、第三方支付、保險代銷、融資租賃和商業保理牌照,這些“牌照”嚴格意義上來講,屬於“類金融”業務,並非一行兩會和國務院批准頒發的“金融牌照”。從整個業務構成上看,這些牌照所載體的業務類型,跟傳統金融機構的業務還存在著較大的差距。

業務的“擦邊球”

2018年初,滴滴金融服務事業部成立,其金融版圖的路線也逐漸清晰起來。2018年12月30日,滴滴正式推出點滴相互產品,目前已有44726人參與,值得注意的是,在常見問題中滴滴強調自己不是保險,是成員之間互幫互助的機制。

“逆行”佈局金融的滴滴打車,能一路“順風”嗎?

然而在業內人士看來,互助保障平臺,嚴格意義上不能跟保險劃等號,畢竟保險屬於金融機構的資管產品,根據“資管新規”和“29號”文件等相關規定,未經許可任何“非持牌”互聯網機構,不能發行、銷售資管產品。互助平臺所隱藏的風險不僅在於虛假宣傳、誤導銷售等問題,即使從純公益慈善角度來看,互助保障平臺的運營存在著諸多制度漏洞和道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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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李曉林就已公開發文指出,所謂網絡互助平臺並非保險,模式難持續風險難控制。以疾病互助保障平臺為例,假設承諾一旦會員得了大病,將會得到30萬元的互助金,承諾的成本較高,互助計劃的經營主體不具備保險經營資質,部分經營主體的持續經營能力和財務穩定狀況存在隱患,消費者可能面臨資金安全難以保證、承諾保障無法兌現、個人隱私洩露、糾紛爭議難以解決等風險。

不僅僅是互助保障,滴滴金融中的“滴水貸”也存在一定的爭議性。產品模式到底是現金貸、助貸?還是消費金融?互金專欄作者肥皂對新金融深度表示,不管是滴水貸還是滴滴向網約車司機提供借款服務,滴滴都是依靠著“場景”來進行,從打車軟件中獲取用戶數據,通過用戶數據進行分析,在匹配金融業務。如果把滴水貸放到消費金融的範圍來看,在整個業務過程中並不存在這“物品交易”。消費金融最大的特點就是借款人同時又是消費者,在購買物品的基礎之上存在金融活動。但是,滴滴的滴水貸借款人並非完全意義上是消費者,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並不是用來支付“打車費”。所以,滴水貸更像是一種現金貸模式,或者是助貸模式。然而,這種模式鑲嵌在滴滴打車軟件中,給人一種錯覺,感覺他是消費金融。

“逆行”佈局金融的滴滴打車,能一路“順風”嗎?

值得一提的是,滴滴在理財產品板塊擁有兩大業務,一個是金桔寶一個是銀行甄選。目前金桔寶顯示,自2018年6月4日起進行業務升級,期間暫停辦理開戶業務。其中,金桔寶產品從表面形式上看,像極了“餘額寶”,也是打著隨存隨取的活期招牌。

“逆行”佈局金融的滴滴打車,能一路“順風”嗎?

有業內人士表示:自從餘額寶橫空出世以來,不管是互聯網公司還是網貸平臺,都在對其產品進行模仿。但是往往這些“寶寶”類產品的合規性都存在一定的問題。對於金桔寶這款產品來說,重要的不在於產品性質、模式,而是後端的資產端究竟是什麼?賣的是什麼樣的產品?如果後端是公募基金或者是資管類產品,應該取得相應的金融銷售牌照。所以,對於金桔寶來講,現在的“升級”也蒙上了一層神秘的面紗,滴滴金融是在拿牌照做代銷資管?還是在對接金融機構之外的的資產端?

銀行甄選產品中不難發現,滴滴金融通過自身的APP再向銀行理財產品進行一定的導流。畢竟代銷銀行理財需要一定的銷售“資格”和“牌照”。

“逆行金融”能開多遠?

滴滴打車,作為一家依託互聯網技術開展網約車的公司,從一定程度上確實對整個“打車市場”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這種改變,是一種主動服務與被動服務的改變,從之前的被動“攔車”,到現在的“主動約車”,確實大大提高了效率,方便了生活。

佈局金融,對於滴滴來講,也等同於從科技加金融產生金融科技。然而,現階段的佈局金融,確實“生不逢時”。

2018年12月8日,2018第二屆中國互聯網金融論壇上,央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表示:金融活動必須接受嚴格金融監管,任何金融活動不能脫離監管體系,不能以技術之名掩蓋金融活動。設立金融機構,從業金融業務,必須嚴格遵守准入管理。准入管理的主體、日常監管的主體、機構展業的空間範圍應該保持一致。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李東榮也表示:自古以來技術都是一把“雙刃劍”。當前,各類新技術在幫助解決傳統金融服務短板和問題的同時,也帶來了數字鴻溝、算法黑箱、第三方依賴等方面的新挑戰。因此,促進金融和科技融合發展,不能把技術創新當作包治百病的靈丹妙藥,而應推動技術創新和制度建設兩個輪子一起轉,以金融安全、風險防控、消費者保護為重點,與時俱進地調整完善法律規範、監管規則、自律標準等制度安排,對技術應用以及應用技術的人加以合理約束,使金融科技創新有方向、有底線、有規矩。

有觀點認為:金融科技在目前的業務形態上看來,通過互聯網技術手段,在各種渠道進行獲客,然後為自身的金融板塊做“導流”。這種技術的本源只是在營銷方面,然而想更多的獲客前段業務的敞口必須要敞開,這就導致了用戶的信用門檻逐漸降低。大部分的金融科技公司,都沒有金融監管部門頒佈的金融牌照,只是在做一些“擦邊球”業務。

也許未來,“牌照”將成為滴滴金融面前的一座“大山”。金融科技公司,雖經營的雖然不是傳統意義上的金融機構,但是也屬於“類金融”領域,做的是類金融的相關業務。說到底,其經營業務的本質、屬性還是金融。在金融監管趨於嚴格的當下,金融機構全部都是“持牌經營”,金融監管實行“牌照制”,科技類公司,如果涉足金融行業,必須要取得相應的資質、牌照。但對於金融科技公司來說,取得相應的牌照難度較大。所以,滴滴公司佈局金融板塊,“逆向行駛”並不能一路順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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