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薇夫婦遭上交所“封殺”:5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

20日晚間,上交所網站發佈關於對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

對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孔德永,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負責人員黃有龍、趙薇、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趙政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孔德永、黃有龍、趙薇、趙政5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趙薇夫婦遭上交所“封殺”:5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

上交所認為,龍薇傳媒未審慎籌劃收購事項、未充分提示終止風險,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

此外,龍薇傳媒披露控制權轉讓事項的籌資計劃和安排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

上交所還認定,龍薇傳媒未及時披露與金融機構未達成融資合作的情況。

經查明,2017年1月23日,萬家集團、龍薇傳媒知曉其向中信銀行杭州分行的融資計劃未通過中信銀行總行審批。截至2017年1月31日,龍薇傳媒並未與任何金融機構達成融資合作。無法從金融機構獲取股票質押融資的事項對龍薇傳媒收購祥源文化控股權存在重大影響,但龍薇傳媒在知悉相關融資方案未通過審批時,未及時通知祥源文化披露融資的重要進展及可能產生的影響。

龍薇傳媒對無法按期完成融資計劃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遺漏。

祥源文化2017年2月16日發佈的公告顯示,龍薇傳媒將無法按期完成融資計劃歸因於金融機構融資審批失敗,未披露在應支付第二筆股權轉讓款時銀必信未準備足夠資金的事實,相關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遺漏。

上交所稱,龍薇傳媒作為上市公司的收購人,在自身資金準備不足、資金來源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貿然籌劃收購事項,且未充分提示終止風險。在股權轉讓過程中,相關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重大遺漏及披露不及時,嚴重損害投資者知情權。

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經上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核通過,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做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

對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孔德永,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負責人員黃有龍、趙薇、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趙政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孔德永、黃有龍、趙薇、趙政5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對於上述紀律處分,上交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當事人如對上述公開譴責的紀律處分決定不服,可於15個交易日內向本所申請複核,複核期間不停止本決定的執行。

趙薇夫婦遭上交所“封殺”:5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

事件回顧:51倍槓桿,趙薇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

龍薇傳媒成立於2016年11月份,註冊資金200萬元。在成立僅一個多月後,當年12月26日,龍薇傳媒宣佈擬以30.6億元收購A股上市公司萬家文化29%股份。

但事實證明,在此過程中,龍薇傳媒自有資金僅6000萬元,大部分收購資金系向金融機構借款,且部分是用擬收購上市公司的股份向金融機構作質押融資而來,槓桿比例高達51倍。

據萬家文化公告,龍薇傳媒原計劃從某銀行某支行融資,但因為該項目融資金額較大,最終並未獲批,而其他銀行也口頭反饋表示無法完成審批,“因此,龍薇傳媒判斷無法按期完成融資計劃。”2017年3月31日,龍薇傳媒棄購萬家文化股票。而在其披露股權轉讓到終止此次收購行為的過程中,客觀造成了萬家文化股價的大幅波動。

經過證監會調查後,2017年11月8日,已更名為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萬家文化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公告顯示,“龍薇傳媒在自身境內資金準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且貿然予以公告,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並且,龍薇傳媒在籌資計劃和安排的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

證監會於今年4月份正式駁回了趙薇夫婦、龍薇傳媒、萬家文化及相關當事人的申辯意見,並最終決定,對萬家文化、龍薇傳媒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對孔德永、黃有龍、趙薇、趙政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黃有龍、趙薇、孔德永分別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趙薇夫婦遭上交所“封殺”:5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

股民起訴趙薇夫婦 索賠金額已達5500萬元

趙薇,除了是娛樂圈的知名女星,還曾被稱為娛樂圈的女巴菲特,其在股市中的成績曾非常輝煌:2014年12月,趙薇及黃有龍以每股1.6港元的平均價格,耗資30.88億港元買入阿里影業9.18%的股份,併成為僅次於阿里巴巴的第二大股東。2015年4月,趙薇夫婦以3.9港元的價格減持1.22%的股份,共計套現9.98億港元,淨賺5.89億港元。同年11月,趙薇與著名投資人虞鋒分別認購中國創意控股5400萬股股份,每股配售價為0.39港元。上市當天中國創意收於每股4港元,以此計算,趙薇首日浮盈就可達到1.95億港元。

而這次龍薇傳媒信息披露違規,讓許多追隨趙薇的股民因持有祥源文化股票而蒙受巨大損失,淪為“韭菜”。在證監會處罰下達後,股民維權條件具備。

今年9月,祥源文化發佈公告稱,6月份以來,公司陸續收到法院《應訴通知書》,涉及96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訴訟金額共計人民幣1132萬元。已有440位投資者起訴公司,總計索賠5584.77萬元,其中部分案件的被告還包括趙薇、龍薇傳媒、孔德永等人。

據報道,今年7月18日,投資者起訴趙薇等涉及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在杭州中院首次開庭。

趙薇入主祥源文化的鬧劇,害苦了祥源文化的投資人,部分受害投資人開始維權,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委託證券行業的律師起訴趙薇等方面。

投資者起訴的依據是,2018年4月,證監會對祥源文化、龍薇傳媒、趙薇等有關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處罰。

該罰單的內容就包括,在控股權轉讓過程中,龍薇傳媒通過祥源文化在2017年1月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對市場和投資者造成了嚴重誤導,嚴重影響了市場秩序,影響了市場的公平、公正、公開。

在此次案件開庭前,圍繞著上述事件,共計61人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分別向杭州市中人民法院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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