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的朱杏林,法院催你还30000元及利息、公告费1600元(4)

福建省泉州市的朱杏林,法院催你还30000元及利息、公告费1600元

被执行人照片:

福建省泉州市的朱杏林,法院催你还30000元及利息、公告费1600元(4)

案件详情:申请执行人陈永灿与被执行人朱杏林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6日作出(2017)琼9003民初4853号民事判决书,但被执行人朱杏林未在期限内向法院申报财产,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目前,被执行人朱杏林仍拒不偿还申请执行人合伙出资本金30000元及利息、公告费1600元。

执行案号:(2018)琼9003执561号

立案时间:2018年4月19日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朱杏林

年龄:29

性别:

身份证号:350521198906028516

户籍所在地: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三朱村三组

现居地:不详

执行法院: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2017)琼9003民初4853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金30000元及利息、公告费16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联系举报电话:0898--23884671

联系人:张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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