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的朱杏林,法院催你还30000元及利息、公告费1600元
被执行人照片:
案件详情:申请执行人陈永灿与被执行人朱杏林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6日作出(2017)琼9003民初4853号民事判决书,但被执行人朱杏林未在期限内向法院申报财产,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目前,被执行人朱杏林仍拒不偿还申请执行人合伙出资本金30000元及利息、公告费1600元。
执行案号:(2018)琼9003执561号
立案时间:2018年4月19日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朱杏林
年龄:29岁
性别:男
身份证号:350521198906028516
户籍所在地: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三朱村三组
现居地:不详
执行法院: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2017)琼9003民初4853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金30000元及利息、公告费16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联系举报电话:0898--23884671
联系人:张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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