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是律師事務所,而不是稅務機關出來為馮小剛闢謠呢?

老c隊長爆料,馮小剛即將被稅務機關罰款20億的消息後,馮小剛委託北京國舜律師事務所發了一個聲明,為此事闢謠,並聲稱會依法維權,追究爆料者的責任。那麼,馮小剛和律師事務所是僱傭關係,律師事務所發這個聲明僅代表馮小剛本人的說法,稅務機關也沒有就此事予以通報。究竟誰的說法更為靠譜,我覺得還是稅務機關,您覺得呢 ?

為何是律師事務所,而不是稅務機關出來為馮小剛闢謠呢?
為何是律師事務所,而不是稅務機關出來為馮小剛闢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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