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鬼城”?马蜂窝事件中各方的法律责任该如何界定

本文作者:中闻律师合伙人李亚律师、律师助理孔惠

被指“鬼城”?马蜂窝事件中各方的法律责任该如何界定

10月21日,微信公号“小声比比”发布名为《估值175亿的旅游独角兽,是一座僵尸和水军构成的鬼城?》的文章,内容直指号称“旅游独角兽”的马蜂窝,爆料称其2100万点评中有1800万涉嫌抄袭。

爆料文章的发布引发轩然大波,以用户参与、大数据资源、原创内容为核心竞争点的马蜂窝,其立身之本受到质疑,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各路媒体纷纷对此事做出评论和分析,但众说纷纭之下,事情的真相似乎还潜在水底。作为法律从业者,笔者尝试从法律视角出发,对此事做一些粗浅的分析。

根据爆料文章的说法,“马蜂窝2100万‘真实点评’里面有1800万条是他们通过机器人从点评和携程等竞争对手那里抄袭过来的。”这个结论骇人听闻。但有一些统计学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样本的选取是决定调查分析数据真实性、可靠性和说服力的重要依据,一切抛开抽样谈结果都是耍流氓。

而在爆料文章中,对于抽样手段,目前还只是粗略提到了一句,“就拿餐饮来说我们抓取了马蜂窝上116万家餐厅并抽取了三分之一的样本”,116万家的餐厅数据是否能够涵盖全部,这三分之一是按照什么抽样方法选出来的,是否能有足够的代表性?这些数据能否证明马蜂窝的抄袭点评超过85%这个结论?一切问题迷雾重重,爆料公号称今天将附上完整的数据报告,让我们拭目以待。

真相仍潜在水底,但就目前各方发布的信息来看,爆料文章中“马蜂窝这2100万‘真实点评’里面有1800万条是他们通过机器人从点评和携程等竞争对手那里抄袭过来的”、“抄袭点评占到他们官网声称总点评数的85%”等数据,并没有可信的证据辅证。

如果在马蜂窝事件中,爆料方最终拿不出经得住推敲的数据抽样分析全过程,其在全网发布“抄袭点评占到他们官网声称总点评数的85%”等论断性的言论,轻者构成名誉权侵权,重者甚至可能涉嫌了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我们上一次见到这个罪名还是在某茅药酒案中。但最终的结果大家也是有目共睹的,某茅药酒推动企业所在地相关部门,以涉嫌损害商誉罪抓了广东某医生。结果最终当事人因不构罪被释,某茅药酒也给自己挖了个舆论的坑。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该罪的定罪门槛其实不低,定罪重点就是是否存在捏造的事实。马蜂窝融资的关键时刻,这个文章的刊发如果存在不严谨,则可能被认定为捏造事实,损害马蜂窝的商业声誉,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话分两头。尽管爆料方的抽样方式和数据结论存在一些问题,但是根据目前各方发布的信息看,马蜂窝存在数据抄袭和造假的情况几乎是板上钉钉。但是马蜂窝对该事件的处理还是少了一些诚意。

今早7点49分,马蜂窝的官方微博账号“马蜂窝旅游”就该事件发布了声明,称“针对该文中歪曲事实的言论,和已被查证的有组织攻击行为,马蜂窝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声明全文中并没有对其抄袭搬运评论的情况做出任何的致歉,只表示将清理涉嫌虚假信息的账户,并一再强调点评并非其核心板块,除此之外再无任何处理措施。

如此缺乏诚意的声明显然没有收到比较好的效果,该条微博下评论骂声四起,纷纷指责马蜂窝消费情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的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的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此外,马蜂窝的行为也可能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即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也有评论称,对于此类互联网第三方服务平台,使用“网络爬虫”抓取信息是行业普遍问题。我国目前也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爬虫技术进行规制。但怎么用爬虫技术做到“盗亦有道”不仅是法律问题,更事关企业的核心价值观。

马蜂窝这次的“马蜂窝”捅的有多大我们还需要看事件后续的发展,但是此次事件无疑是为各大互联网企业的危机事件处理敲响了警钟,当突如其来的危机出现,企业到底应该怎样做才能最大限度减轻自身损失,这绝对是每一个企业决策者应该思考的问题。

首先,第一时间核实信息,诚恳道歉是关键。当危机发生,一开始的态度往往决定着企业整个危机发展的走向。根据现有的信息来看,马蜂窝抄袭搬运评论的情况可能较为确凿,公众的愤怒和质疑也大多因此而起。所以,第一时间诚恳道歉绝对是非常必要的,安抚公众情绪,拿出一个解决问题的态度,往往是危机事件中关键的第一步。

其次,迅速展开排查,公布真实调查数据,做出删除封号等相关处理,对不实信息进行报案或者诉讼维权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危机已经发生,积极面对才是解决的根本之道,与其欲盖弥彰,不如自己着手深入调查,发布有理有据的真实数据,回应用户质疑。马蜂窝现在应该进行深入的调查,针对爆料中指出的相关数据,进行系统性地排查和分析,以最快的速度公布调查结果,删除违规内容,对爆料中不实信息进行合法维权,最大限度挽回企业的声誉。

互联网平台之间的硝烟从来就没平息过,之前小红书与大众点评之间便有过相关的案例:7月28日,小红书APP官微发布消息称,大量用户向其反映大众点评疑冒用小红书用户名称账号,批量建立虚假账号,抄袭及搬运用户在小红书发布的原创笔记。要求大众点评立即采取删除所有侵权链接、关闭侵权账号等相应措施。事情发生后,大众点评迅速作出反应,仅仅一天后,大众点评回应称接到投诉后立即采取相关技术措施,在7月27日完成所有内容排查与全部清理下线,并通过技术手段确保该类问题不再出现。

最后,建议马蜂窝应该联络第三方权威机构对此事展开调查,避免自说自话。公关危机其实就是信任危机。在缺乏信任基础后,任何一点关于事件的不明情况都可能被公众放大。同样,由于缺乏信任,危机当事方缺少证据的声明多难服众,甚至可能激化舆论。但仅仅有当事方的声明甚至证据,可能被认为是“单方证言”,此时第三方权威部门的介入就显得更为必要。让权威部门作为第三方发声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上述处理完成之后,企业的名誉重建就应该被提上日程。此时声誉已经受损的企业应该及时重建公众信任,恢复企业名誉。同时,接受第三方机构介入本身也是对企业事件处理效果的考验。比如通过接受官方媒体的采访,进行企业真实信息发布;接受第三方机构的检验,公布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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