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著迷彩服,我的吉他從“燒火棍”變成了單板,這是我的文化生活

眾所周知,身著迷彩服的自然人,在營院裡的主要工作是軍事訓練,工作之外,他們喜歡健康身上的文娛活動,比如彈吉他,通過音樂提升自身的素質,陶冶情操。這一點,我也不例外。我從初中就開始彈吉他,1980年代,我不是專業的,就是愛好,打發閒暇時光用的。

身著迷彩服,我的吉他從“燒火棍”變成了單板,這是我的文化生活

最初的吉他,是一把老紅棉,如果按現在小青年的觀點,那就是一把“燒火棍”,合板,椴木指板......都難以入法眼。但是,它是我少年的伴侶,陪我在努力學習之外,享受自己的人生。

身著迷彩服,我的吉他從“燒火棍”變成了單板,這是我的文化生活

考入軍校之後,沒有時間彈吉他了,裝甲兵工程學院的宿舍裡沒有擺放吉他的地方,貯藏也沒有,活動室只有乒乓球檯,只能告別吉他。分配到部隊,排長有備課室,可以放吉他了。我讓我的表弟,把燒火棍幫我捎到部隊。他下了長途車揹著吉他走(沒有琴包,“燒火棍”哪有琴包呢),揹帶扣鬆了,吉他摔到地上,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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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把吉他我也沒扔,它不是“燒火棍”,它是我童年的玩伴,我也要陪伴它一輩子。現在,我住上了2室2廳,有地方安放這把“燒火棍”,我童年的玩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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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我們身著迷彩服的也不例外,我有能力去買更多的吉他了,我的吉他都放在我的臥室,我擁有了一屋子的吉他了,我珍惜它們的每一把,正如我珍惜我自己。

身著迷彩服,我的吉他從“燒火棍”變成了單板,這是我的文化生活

現在我經常用的是一把單板的仿品,或許在某些人眼裡它還是“燒火棍”,但是對於我一個抽5塊錢鑽石的人而言,他們的意見對我而言已經無感。我會用這把對我而言價格不菲的吉他去練習,有時候我也練不好,練練就有其他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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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偶爾也寫寫歌,如果我願意,我一天可以寫四五首,彈唱一遍覺得不錯,我就把這張歌譜扔了。我寫歌不是為了賺錢,它賺不來錢,就是業餘生活,因為我深知,那些每天在家屬院一圈一圈轉腰子的人,他們也無法通過這種無謂的步行賺到任何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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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會說,不要老談錢,但是,生活水平提高了的我,能夠買想要的東西了。我想要的是吉他和我自己的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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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我有何種任務在身,無論我職務高低,無論我比武能拿第幾,我都得有自己的文化生活,吉他就是如此。當我脫下迷彩服的時候,我希望有我自己的音樂流過我的生活,而不是冰冷的手機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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