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赞!甘肃平凉城区占用停车位,不法行为被治理了


怒赞!甘肃平凉城区占用停车位,不法行为被治理了


随着车辆保有量的增加,出门找停车位成了市民最头疼的事。更头疼的是,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停车位还被摆上了“禁止停车”等警示牌子或其他障碍物。

为积极回应广大市民对私占公共停车位行为的不满,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难的问题,深入推进开展预防冬季道路交通事故百日攻坚行动,11月27日起,崆峒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集中警力,开展了清理整治占用停车泊位违法行为。

这次清理整治占用停车泊位违法行为是在主次干道及人行道上施划停车泊位后,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重要举措。为确保行动取到良好效果,交巡警大队做了周密安排部署。抽调警车12台,民警90名,参加行动。重点清理了中心城区崆峒大道、柳湖路、南环路、果园路、北后街等路段和商业区。行动3天以来,共收缴隔离墩52个,清理车位锁车器6个、广告灯箱6个、广告牌14个,撤销摊位5个。

通过清理整治,消除了中心城区主要路段上存在的利用隔离墩、车位锁车器、摆放广告灯箱、广告牌等违法占用停车位的问题,确保了公共停车位的高效利益,缓解了停车难的问题,做到了还路于民、还路于车。

平安崆峒温馨提示: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商家或者个人都不能将公共停车位私自长期占用或禁止其他车主停车。《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撤除道路停车泊位,或者设置停车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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