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國家稅務總局南寧市稅務局網站發佈了《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關於契稅納稅期限的公告》,公告中明確“契稅繳納期限為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手續之前”。
按現行契稅政策,個人購買的住房為家庭唯一住房的,面積小於90平方米,契稅與之前相同,為1%;90平方米以上的,均按1.5%徵收。
以購買90平方米為例,契稅按照總款1%計算,若總價90萬,契稅約9000元,對購房者來說是筆不小的支出。
如果是買120㎡大戶型,契稅按照總款1.5%計算,單價10000元/㎡,則要繳納18000元。不要覺得單價10000元/㎡誇張,現在桂林市區房價破萬的樓盤已經很多很多了!所以,這是一筆不小的費用哦!
此前,購房者需在籤購房合同一個月內繳納契稅,面臨資金週轉及時間協調等問題。
算一算辦理房產證的時間,此項新政的出臺,意味著購房者在買房後大約可以緩三-四交契稅!
附公告原文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關於契稅納稅期限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範契稅繳納期限,減輕納稅人負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24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法字〔1997〕52號)的有關規定,現將契稅納稅期限公告如下:
一、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徵收機關辦理契稅納稅申報,契稅納稅期限為納稅人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手續之前。
二、本公告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此前尚未處理的契稅納稅事項,按本公告的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http://www.gxgs.gov.cn/nanning/ssxc/sswj/201811/t20181112_2302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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