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首日漲跌停放開,配套措施不可少

紅刊財經 陶丹

近日,取消新股上市首日的漲跌停製度成為輿論熱議的焦點,但歷史經驗表明,漲跌停板機制存在與否,並非炒新持續延燒的唯一因素,如果取消的話需要有相應的配套措施,通過交易機制、定價機制雙管齊下,才能讓“炒新”真正走入歷史。

新股首日漲跌停放開,配套措施不可少


靠漲停板限制炒新如抱薪救火

新股首日漲跌停製度實施已經有5年,但“新股不敗”依然是A股永恆的神話,上市首日齊刷刷在44%的漲停處收盤已經成為新股的標配,大家比的無非是首日漲停之後還有幾個漲停板。即使是在2017年新股大量上市、2018年大盤持續回落的過程中,類似的炒新模式也沒有動搖。這一事實也說明了,要靠首日漲跌停製度來限制炒新,已經不可實現。

不僅如此,漲停板在某種程度上還成為了助漲炒作的因素。在市場普遍預期新股上市大概率會炒作的情況下,打新中籤者普遍存在濃厚的惜售情緒,越漲停越捨不得賣出,導致漲停開板時候的價位經常高得離譜。普遍高估的開板價格存在較大的泡沫成分,也導致絕大部分新股在開板短期炒作之後,股價便一路向下,大量資金被套牢在高位,買單的大多是後知後覺的散戶投資者。

而首日44%的漲停板制度也在某種程度上導致交易不公平。部分遊資和機構投資者可以藉助VIP通道搶先掛單排隊,而絕大多數中小投資者只有在開板之後、股價高估的狀態下才有機會參與。在這樣的情形下,首日漲停製度如同抱薪救火,成為鼓勵炒新的一部分因素。最近兩年證監會開出的罰單也可以看出,炒新資金日益龐大,遊資憑藉資金實力翻雲覆雨、收割散戶的違規炒作行為層出不窮。

首日局部“T+0”平抑炒作

是否取消漲跌停板就可以讓市場遠離炒新呢?恐怕事情也沒那麼簡單。在2014年沒有實施首日漲跌停板制度之前,炒新現象同樣不絕如縷,更多的是將炒新的動作從目前的幾天濃縮到一天,甚至是開盤價一步到位。前者如2008年9月19日上市的水晶光電,炒新資金在上市首日開盤價20元附近收集籌碼、充分換手之後大幅拉高股價,收盤時價格50.80元不僅比發行價暴漲2.3倍,也比開盤價暴漲1.54倍。但這根光彩奪目的“奪命長陽”之後,水晶光電的股價出現了多個跌停板,直到第九個跌停處才有承接盤出現,上市首日參與炒作的資金很難全身而退(見附圖)。而開盤價一步到位的例子就更多了,大家最熟悉的中國石油就是典型的案例。因此,單純將交易制度恢復到2014年之前的狀態,也無法完全杜絕炒新之風,追高買入的投資者損失可能不亞於目前。

因此,要平抑炒作之風,筆者認為應當有“T+0”作為配套措施。如果在取消新股上市首日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同步推出“T+0”,類似水晶光電那樣的首日炒作便很難持續,一些在開盤之初買入的投資者會在上漲過程中獲利了結,增加市場供應,形成均衡價格。但與此同時,“T+0”也有可能導致熱錢過度參與新股上市首日的博弈,造成新一輪的投機和市場失血。筆者建議,新股上市首日的“T+0”機制,只能是局部性的,也就是隻允許投資者買入之後賣出,而不能再買入。這樣的話,讓投資者只有一次獲利了結或糾錯賣出的權利,而不至於淪為以往權證無限次“T+0”的過度炒作。

IPO定價機制是重中之重

雖然新股的炒作,客觀上讓打新中籤者可以獲利賣出,讓IPO變成“皇帝的女兒不愁嫁”,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投機熱度不退。而諸如美股、港股等成熟市場,新股上市首日破發則是家常便飯,其市場化定價機制是重要原因。想要讓A股告別炒新,讓資金配置到真正具有競爭力的企業,上市首日的交易機制只是細枝末節,做到市場化定價才是重中之重。

以往A股並非沒有實施過市場化定價,也引入機構詢價機制,但最終往往因為發行價過高,而導致二級市場失血。正因為如此,才有限價發行、讓二級市場投資者通過配售打新分到一些利潤的機制出現。但這一機制,在未來註冊制市場化方向的試點過程中,必然會遇到障礙。一些微利但有巨大潛力的新興產業公司登陸科創板,不可能以23倍市盈率作為整齊劃一的定價。在兼顧市場化方向和A股現實的取捨之間,讓承銷商和大股東和發行價緊密掛鉤是可行的方向。比如,可規定承銷商必須在跌破發行價30個交易日之後,以IPO融資額固定比例的資金買入股票,直至股價恢復到發行價上方,而買入的股票鎖定期起碼在一年以上。同樣,持股5%以上的“大非”,限售期滿前30個交易日加權平均價低於發行價,也應當延長解禁期一年,最多可延長兩次。如此一來,承銷商和大股東的利益和發行價的高低密切相關,有助於發掘最合理的定價,降低過度炒新的風險。

新股首日漲跌停放開,配套措施不可少


(本文已刊發於2019年1月19日出版的《紅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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