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明年1月1日起,韶关这个条例将实施

转摘自韶关发布

注意!明年1月1日起,韶关这个条例将实施

今日上午,记者在全市学习宣传贯彻《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市将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为贯彻落实好《条例》,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各县(市、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曦、副市长许志新、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高振忠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注意!明年1月1日起,韶关这个条例将实施

全市学习宣传贯彻《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在市政府召开。

<strong>那么,韶关为什么要实施

<strong>《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呢?

据悉,<strong>我市森林资源丰富,覆盖率超过了75%,居全省之首。近年来,我市各地各部门虽加强了对森林火灾的防控,但依然火灾频发,造成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的破坏。目前,国家制定了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对城镇居住区和农村生产生活区的野外用火行为进行了规范,但没有细化,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加强管理,《条例》应运而生,从立法工作启动到省人大批准历时8个月的《条例》,<strong>将在我市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问题来了~

该《条例》适用范围是什么呢?

又有哪些野外用火行为是被禁止的呢?

先睹为快吧!

(具体内容以《条例》正式发布为准)

注意!明年1月1日起,韶关这个条例将实施

<strong>适用范围:

注意!明年1月1日起,韶关这个条例将实施

<strong>哪些野外用火行为是被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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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明年1月1日起,韶关这个条例将实施

此次电视电话会议通过以会代培的形式,邀请市人大法委副主任委员韩登池从立法背景和过程、原则以及条文解读等方面,对与会人员进行培训辅导,使政府相关部门及执法管理人员熟悉《条例》的制度设置、条款内涵,使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知晓《条例》、遵守《条例》。《条例》的实施,对有效预防森林火灾,防治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筑牢粤北生态屏障,合力推动文明城市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

<strong>会议要求

我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执法管理人员<strong>要提高认识,站在更高更宏观的层面认识《条例》实施的意义;

<strong>要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或执法管理人员的系统培训,做好立法价值取向、具体法规条款的解读工作;

<strong>要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全市新闻单位要精心策划,发挥媒体优势,努力掀起一场宣传《条例》的热潮。

各级人大常委会<strong>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以《条例》实施为契机,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为我市营造文明和谐、生态宜居、安全有序的生态环境作出更大的贡献。

注意!明年1月1日起,韶关这个条例将实施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范琳珍 实习生 卢颖珊 通讯员 赖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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