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總局:關於“雙隨機、一公開”,具體要這樣做!

市场总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具体要这样做!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決策部署,市場監管總局代擬了《國務院關於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

日前,該《意見》正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在2<strong>019年1月13日前,通過以下途徑之一將意見建議反饋市場監管總局:

一、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二、通過信函方式寄至: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東路8號市場監管總局信用監管司,郵編100820。

三、通過傳真發送:010-88650753。

附件:

<strong>國務院關於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

<strong>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

(徵求意見稿)

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市場監管理念和方式的重要創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的內在要求,是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的有力舉措,是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創新事中事後監管的重要內容。為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在市場監管領域的全覆蓋,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市場監管領域切實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適應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需要。落實抽查任務清單管理,避免多頭執法重複檢查,規範執法行為,提高監管效能,減輕企業負擔,強化信用支撐。在市場監管領域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切實做到監管到位、執法必嚴,使守法守信者暢行天下、失信違法者寸步難行,進一步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

堅持全面覆蓋。將“雙隨機、一公開”作為市場監管的基本手段和普遍方式,除特殊重點領域外,原則上所有的行政檢查事項都應通過雙隨機抽查的方式進行,取代日常監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隨意檢查,形成常態化管理機制。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線索一查到底、嚴厲處罰,並將處罰結果記於市場主體名下,形成對違法失信行為的長效制約。

堅持規範透明。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落實市場監管責任,形成科學規範、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機制。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抽查事項、抽查計劃、抽查結果都要及時、準確、規範向社會公開,確保“陽光監管”,杜絕“任性執法”。

堅持問題導向。實施信用風險分類監管,針對突出問題和風險開展雙隨機抽查,提高監管精準性。在按照抽查計劃做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同時,對投訴舉報、轉辦交辦、數據監測等指向的具體問題要進行有針對性的檢查,對發現的問題線索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堅持協同推進。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主體責任,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建立部門間雙隨機抽查結果的共享交換和互認互用機制。

二、主要目標

通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增強市場主體信用意識和自我約束力,對違法者“利劍高懸”;切實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過多幹預,對守法者“無事不擾”。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實現由政府監管向社會共治的轉變,以監管方式創新提升事中事後監管效能。

2019年底,在市場監管部門管理的領域完成雙隨機抽查全流程整合,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常態化。2020年底,實現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力爭用三到五年時間,基本確立市場監管領域新型監管機制,實現綜合監管、智慧監管。

三、重點任務

(一)統籌建設監管工作平臺。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等為依託,建設全省統一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以下簡稱“省級平臺”),為抽查檢查、結果集中統一公示和綜合運用提供技術支撐。各地已經建設並使用的工作平臺要與省級平臺整合融合,避免數據重複錄入、多頭報送。各部門相關監管信息要與省級平臺實現互聯互通,滿足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需求。著力規範計劃制定、名單抽取、結果公示、數據歸檔等抽查檢查各項工作程序,做到抽查全程留痕、責任可追溯。

(二)實行抽查事項清單管理。

各有關部門要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建立本部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依據、抽查主體、抽查內容、抽查方式等。市場監管總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聯合抽查事項清單、標準和實施辦法。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統籌建立本轄區統一的市場監管領域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隨機抽查事項分為“一般檢查事項”和“重點檢查事項”。“重點檢查事項”針對涉及安全、質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領域,抽查比例不設上限;抽查比例大的,可以通過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檢查批次順序。“一般檢查事項”針對一般監管領域,抽查比例應根據監管實際情況設置上限。要嚴格控制“重點檢查事項”的數量和“一般檢查事項”的抽查比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應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修訂和工作實際情況等進行動態調整,並及時通過對外網站和相關平臺向社會公開。

(三)建立健全隨機抽查“兩庫”。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統籌建立健全覆蓋本轄區各層級、與抽查事項相對應的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要依據法律法規和部門職責分工,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在省級平臺上通過分類標註、批量導入等方式,分別建立與部門職責相對應的檢查對象名錄庫,避免“監管真空”。檢查對象名錄庫既可以包含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也可以包含產品、項目、行為等客體。

檢查人員名錄庫應包括所有行政執法公務員、具有行政執法資格的工作人員和從事日常監管工作的人員,並按照執法資質、業務專長進行分類標註,提高抽查檢查專業性。對特定領域的抽查,還可在滿足執法檢查人數要求的基礎上,吸收檢測機構、科研院所、專家學者等進入檢查隊伍,通過提供專家諮詢意見等方式輔助執法,滿足專業性抽查的需要。要根據監管對象和執法檢查人員變動情況,對“兩庫”進行動態管理。

(四)統籌安排抽查計劃。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及行業主管部門的抽查要求,統籌制定本轄區年度抽查工作計劃,包含“一般檢查事項”和“重點檢查事項”,明確檢查任務和參與部門。年度抽查工作計劃可根據工作實際動態調整。科學確定部門聯合抽查的事項和發起、參與部門,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要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及監管領域、執法隊伍的實際情況,針對不同風險等級、信用水平的檢查對象採取差異化分類監管措施,合理確定、動態調整抽查比例、頻次和被抽查概率,既保證必要的抽查覆蓋面和監管效果,又防止檢查過多和執法擾民。

(五)科學實施抽查檢查。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年度抽查工作計劃,領導組織本轄區內的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按照本次抽查涉及的對象範圍和參與部門,通過公開、公正的方式從檢查對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並充分考慮客觀實際隨機匹配執法檢查人員。抽查可以採取實地核查、書面檢查、網絡監測等方式;涉及專業領域的,可以委託有資質的機構開展檢驗檢測、財務審計、調查諮詢等工作,或依法採用相關機構作出的鑑定結論。鼓勵運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問題發現能力。各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隨機抽查工作細則和工作指引,對抽查的工作程序、檢查項目、檢查方法等作出明確規定,方便基層檢查人員操作,提高抽查檢查規範化程度。

(六)強化抽查檢查結果公示運用。

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將抽查檢查結果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國家“互聯網+監管”系統、“信用中國”網站及各級信用門戶網站等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抽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加大懲處力度,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實現政府部門間抽查檢查結果互認,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信用監管的有效銜接,對抽查發現的違法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形成有效震懾,增強市場主體守法的自覺性。

(七)做好個案處理和專項檢查工作。

在做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同時,對通過投訴舉報、轉辦交辦、數據監測等獲知的違法違規個案線索,要立即實施檢查、處置;需要立案查處的,要按照行政處罰程序規定進行調查處理。要堅持問題導向,對通過上述渠道反映的普遍性問題和市場秩序存在的突出風險,要通過雙隨機抽查的方式,針對所涉抽查事項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檢查,並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抽查比例,確保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要將涉企抽查檢查結果歸集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互聯網+監管”系統等平臺,為開展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創造條件。對無證無照經營的查處,有關部門應當按照《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履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場監管、發展改革、教育、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商務、文化和旅遊、衛生健康、應急、海關、稅務、統計等市場監管領域各相關部門要統一思想認識,優化頂層設計,做好對本系統“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指導、督促。市場監管總局要有效發揮牽頭作用,加強統籌協調,會同各相關部門共同推進。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組織領導,出臺相應實施辦法,建立市場監管部門牽頭的聯席會議機制,根據實際情況增加參與部門。統籌、合理配置監管執法資源,提高人員裝備水平,完善檔案管理,確保有效監管。要按照現有經費渠道統籌做好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經費保障工作,將各相關職能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實施情況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加強督查督導。

(二)嚴格責任落實。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對忠於職守、履職盡責的,要給予肯定和鼓勵,對未履行、不當履行、違法履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職責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同時,按照“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原則,對嚴格依據抽查事項清單和相關工作要求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市場主體出現問題的,應結合執法人員工作態度、程序方法、客觀條件等進行綜合分析,對該免責的依規依法免予追究相關責任。各地區、各部門可以根據實際,細化追責免責相關標準,明確政策標準和評判界線,既嚴格問責追責,又有效保護基層執法人員擔當作為、幹事創業的積極性。

(三)營造良好環境。

各地區、各部門要做好相關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立改廢釋工作,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法治化進程。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強化監管執法業務培訓,提升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能力水平。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大膽探索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新模式,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加大宣傳力度,提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社會影響力和公眾知曉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監管、企業誠信自律、社會公眾監督的社會共識和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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