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和全國檢察長會議部署,堅持“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的總體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突出懲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統籌依法防控疫情和保障復工復產工作,全面推進“四大檢察”“十大業務”深入發展。現將主要辦案數據公佈如下:
一、刑事檢察主要辦案數據
(一)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和決定逮捕各類犯罪132914人,同比下降41.8%。不批准和不予決定逮捕37966人,同比下降39.6%,不捕率22.2%,同比增加0.6個百分點。
對各類犯罪,共決定起訴275450人,同比下降25.7%;決定不起訴34982人,同比上升12.2%,不起訴率11.3%,同比增加3.5個百分點。其中,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審結236183人,佔同期審查起訴案件審結人數的76.1%。
總體刑事犯罪案件數量同比下降的同時,利用電信網絡手段實施犯罪的數量同比上升,起訴利用電信網絡實施的犯罪18820人,同比上升32.8%。詐騙罪中,利用電信網絡手段的情形最為突出,共11414人,同比上升41.6%,佔起訴電信網絡犯罪總數的60.7%,同比增加3.8個百分點。
(二)辦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對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批准和決定逮捕2966人,佔審結數的88.6%,較總體刑事犯罪該比例高10.8個百分點。
這一時期,檢察機關對移送審查起訴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審結2205人,佔需辦理案件的76.4%,較總體刑事犯罪該比例高28.4個百分點。其中,決定起訴2130人,佔審結數的96.6%,較總體刑事犯罪該比例高7.9個百分點。
同期,檢察機關對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偵查數佔受理該類犯罪案件數的82.8%,較總體刑事犯罪該比例高79.6個百分點。
從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所涉罪名看,共涉及97個罪名,以詐騙罪和妨害公務罪為主,審查逮捕分別受理1845人、580人,合計佔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總數的六成以上;審查起訴分別受理1175人、714人,合計佔五成以上。其他數量較多的罪名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受理審查逮捕248人、受理審查起訴148人;尋釁滋事罪,受理審查逮捕207人、受理審查起訴205人;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械罪,受理審查逮捕178人、受理審查起訴141人。
(三)刑事執行檢察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對“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提出糾正5053人,同比下降33.5%;同期已糾正4832人,佔提出數的95.6%。對刑事執行活動違法提出糾正1880件,同比下降66.9%;同期已糾正1646件,佔提出數的87.6%。對監外執行活動違法提出糾正2682人,同比下降47.8%;同期已糾正2181人,佔提出數的81.3%。對財產刑執行履職不當提出糾正1264件,同比下降57.3%;同期已糾正940件,佔提出數的74.4%。對羈押必要性審查立案5653人,同比下降67.4%;提出變更強制措施或釋放建議4871人,同比下降68.4%;同期有關機關採納3714人,佔提出數的76.3%。
(四)辦理司法人員職務犯罪案件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90人,同比上升136.8%,其中縣處級以上幹部要案5人。
二、民事檢察主要辦案數據
(一)對民事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監督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案件11423件,同比下降30.5%。提出抗訴768件,同比下降2%,法院同期審結332件,再審後改判、調解、發回重審、和解撤訴共259件,佔審結數的78%。提出再審檢察建議1149件,同比上升20.9%,法院同期採納392件,佔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數的34.1%。
(二)對民事審判活動監督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案件2698件,同比上升31.9%。同期審結1882件,提出檢察建議1570件,同比上升21.4%,佔審結數的83.4%。法院同期採納961件,佔提出建議數的61.2%。
(三)對民事執行活動監督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案件3531件,同比下降6%。同期審結2752件,提出檢察建議1973件,同比下降11.5%,佔審結數的71.7%。法院同期採納1344件,佔提出建議數的68.1%。
(四)民事虛假訴訟監督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對民事生效裁判、調解書提出抗訴案件中涉及虛假訴訟179件,同比上升28.1%;對民事審判活動提出檢察建議中涉及虛假訴訟61件,同比上升64.9%;對民事執行活動監督提出檢察建議中涉及虛假訴訟95件,同比上升137.5%。
三、行政檢察主要辦案數據
(一)對行政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的監督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案件2519件,同比上升1.4%。提出抗訴21件,同比下降19.2%,法院同期審結14件,再審後改判、調解、發回重審、和解撤訴共11件,佔審結數的78.6%。提出再審檢察建議4件,同比上升100%,法院同期裁定再審1件。
(二)對行政審判活動監督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案件388件,同比上升356.5%。同期審結357件,提出檢察建議254件,同比上升568.4%,佔審結數的71.2%。法院同期採納167件,佔提出建議數的65.8%。
(三)對行政執行活動監督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案件2475件,同比上升292.9%。同期審結1249件,提出檢察建議838件,同比上升112.2%,佔審結數的67.1%。法院同期採納611件,佔提出建議數的72.9%。
四、公益訴訟檢察主要辦案數據
(一)受理和立案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案件線索19459件,同比下降40.9%。立案16173件,同比下降34.7%,佔受理總數的83.1%,其中民事類立案2013件,同比上升60%,行政類立案14160件,同比下降39.7%。
(二)訴前程序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開展訴前程序11762件,同比下降23.5%,其中民事公益訴前程序1452件,同比上升114.8%,佔12.3%;行政公益訴前程序10310件,同比下降29.9%,佔87.7%。
從訴前程序案件所涉領域看,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6595件,佔比最高,為56.1%;其次為食品藥品安全領域1892件,佔16.1%;國有財產保護領域1035件,佔8.8%;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89件,佔0.8%;其他領域2151件,佔18.3%。
(三)提起訴訟和判決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提起公益訴訟568件,同比持平,佔立案數的3.5%。其中,民事公益訴訟547件,同比上升1.7%,佔提起數的96.3%;行政公益訴訟21件,同比下降30%,佔提起數的3.7%。法院作出一審裁判310件;判決支持302件,佔裁判案件的97.4%,其中民事公益訴訟284件,行政公益訴訟18件。
(四)辦案效果。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通過公益訴訟檢察,共挽回、督促修復、清理林地、溼地、草原、水域8.7萬畝;督促處理生活垃圾、固體廢物17.9萬噸;督促關停和整治各類企業228家;索賠環境損害賠償金566.9萬元、治理恢復費用2244.9萬元;督促收回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6億元;督促查處、收回銷售、流通中的假冒偽劣食品3347.1公斤,假藥和走私藥品2.6公斤。
五、未成年人檢察主要辦案數據
(一)審查逮捕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668人,不捕2920人。其中,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3987人,不捕2003人,不捕率33.4%,比總體刑事犯罪不捕率高11.2個百分點。
(二)審查起訴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決定起訴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880人,不起訴2712人。其中,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決定起訴6285人,不起訴2362人,不起訴率27.3%,比總體刑事犯罪不起訴率高16個百分點。
同期,全國檢察機關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決定起訴4151人,同比上升2.2%。
(三)有關特殊制度開展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主動開展社會調查1208次,同比下降50.4%;委託司法行政機關、社會組織開展社會調查536次,同比下降55.4%;開展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85件,同比下降16.7%;對未成年人開展法治巡講290次,同比下降90.6%,參觀法治教育基地22次,同比下降95.1%;對撤銷監護權案件支持個人和單位起訴7件(去年同期5件)。
六、控告申訴檢察主要辦案數據
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各類舉報、控告、申訴等信訪案件148556件,同比下降30.9%;受理刑事賠償申請278件,同比下降25.5%,經審查,決定給予賠償210件,同比下降11.8%;受理國家司法救助1276件,同比下降27.9%,提起救助1273件,同比下降28%,對刑事被害人的未成年近親屬、殘疾人、軍人軍屬等其他當事人,開展救助147人,同比下降53.3%。
七、重點工作辦案數據
(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逮捕黑惡犯罪4319人,批准和決定逮捕3640人;受理審查起訴黑惡犯罪18575人,決定起訴13811人。
對黑惡勢力“保護傘”逮捕129人,起訴263人。
(二)服務三大攻堅戰工作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對危害金融安全類犯罪逮捕4234人,起訴8207人;對涉“套路貸”“校園貸”“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間借貸”犯罪逮捕416人,起訴1463人。
對涉及扶貧資金和其他影響扶貧工作犯罪逮捕281人,起訴835人。其中,職務犯罪逮捕9人,起訴87人。對437名扶貧對象開展司法救助,發放救助金525.5萬元。
對破壞環境資源保護類犯罪逮捕2133人,起訴7790人。對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提起公益訴訟415件,其中提起民事公益訴訟404件,行政公益訴訟11件。
(三)服務保障非公經濟工作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對影響非公經濟發展的刑事犯罪逮捕1951人,起訴3865人;對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訴59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57件,對民事審判、執行活動監督提出檢察建議71件;對行政裁判提出抗訴1件,對行政審判、執行活動監督提出檢察建議17件。
(四)入額院領導辦案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入額院領導共辦理案件72842件,檢察長辦理的佔10.6%;副檢察長、檢委會專職委員及其他入額院領導辦理的佔89.4%。其中,辦理審查逮捕類9794件,佔13.5%;審查起訴類22014件,佔30.2%;刑事訴訟監督類4303件,佔5.9%;刑事執行檢察類15255件,佔20.9%;自偵類54件,佔0.1%;民行業務類4042件,佔5.6%;公益訴訟類9454件,佔13%;未成年人檢察類2362件,佔3.2%;控告、申訴類1110件,佔1.5%;案件管理業務類4454件,佔6.1%。
(五)檢察長列席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情況。2020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檢察長及受檢察長委託的副檢察長共列席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864人次。其中,縣區院688人次;分市院159人次;省級院17人次。
檢察長列席405人次,佔列席總人次的46.9%;受檢察長委託的副檢察長列席459人次,佔列席總人次的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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