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見敦煌|一件1000多年前的民間地產訴訟案

聽見敦煌|一件1000多年前的民間地產訴訟案

關於藏經洞,我們在前幾期故事中介紹過。在1900年,一個名叫王圓籙的道士帶人在敦煌莫高窟第16窟清理積沙時,無意中發現了一個一丈見方、六尺多高的復洞,洞裡重重疊疊堆滿了從公元4世紀到11世紀初的經卷和文書,這就是震驚全世界的“敦煌遺書”。

敦煌遺書的內容包羅萬象,最多的是佛教典籍;在宗教文獻之外的文書,數量雖然不大,但內容卻相當豐富,涉及到古代政治、經濟、軍事、地理、社會、語言、音樂、天文、數學、醫學等各個方面。其中也有不少經濟類文書,雖然記錄的是經濟生活,但也包含了唐五代時期敦煌地區社會生活中的許多故事。其中有一件文書,編號是P.3257號,它是歸義軍曹元忠時期的一件民事法律文書,向我們展示了當時一個關於土地所有權訴訟的案件。主人公是一個寡婦,名叫阿龍。

聽見敦煌|一件1000多年前的民間地產訴訟案

先簡單解釋下,什麼叫歸義軍?歸義軍,歸來的歸,義氣的義,從名字上看,就有收復回來的意思。一點兒沒錯,歸義軍指的就是唐宣宗大中五年(公元851)至宋仁宗景祐三年(公元1036)間的沙州地方政權武裝。由唐朝名將張義潮建立,並推翻了當時吐蕃對沙州長達六十年的統治,將這個地方重新歸唐朝管轄。沙洲,指的就是自漢代到隋代的敦煌郡,唐代初年改名為沙州,下面管轄敦煌﹑壽昌兩個縣。

唐末,節度使張承奉叛唐建立“西漢金山國”,914年被甘州回鶻所滅。沙洲長史曹議金奪取政權,開啟了敦煌的曹氏歸義軍統治時期,成為一個名副其實的地方王國。敦煌在曹氏的統治下政治穩定,經濟繁榮,維持了130多年。那麼曹元忠,就是第四任曹氏歸義軍節度使,也是掌權時間最長的歸義軍節度使。其在任三十餘年間,保障絲綢之路通暢,促進各民族文化交流,支持佛教,開窟造像。

聽見敦煌|一件1000多年前的民間地產訴訟案

敦煌壁畫中的曹元忠供養像

交代了時代背景後,說回寡婦阿龍的故事。話說,在公元945年十二月的某一天,阿龍直接呈上一紙訴狀給當時的沙州地方最高長官曹元忠;她是原告方,被告方叫索佛奴,訴訟理由是要求索佛奴返還佔用了十多年的口分地產22畝,不然她就生活不下去了。訴狀交上去沒多久,曹元忠長官就批覆,此案交馬步都押衙王文通查核此案。

古代人的效率著實很高,王押衙很快就查清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阿龍的兒子索義成在十一年前的三月十九日,由於獲罪而被流放到瓜州。他們原有的祖傳口分地32畝,索義成交給他的伯父索懷義佃種,相當於伯父向侄子租種土地。他們兩家還簽訂了協議,約定伯父索懷義獲取土地上的所有收穫物,但要承擔耕種該地應繳納的賦稅和有關的徭役。姓索的當時在敦煌是個大姓,另外他們索氏族人裡有個叫索進君的,從小落戶在南山吐谷渾部落,索家在分家時,沒有把這個索進君考慮進去,也沒給他預留土地和房子。後來,索進君從南山部落偷了兩匹馬回到沙州,歸義軍政府收一匹馬,並給了他一定的獎勵。索進君說,我現在要回來定居了,你們要給我分地,不然我沒法生活。

聽見敦煌|一件1000多年前的民間地產訴訟案

《敦煌掇瑣》中對這個案卷的記錄

所以,當時的官府就將寡婦阿龍的兒子租給他伯父索懷義的32畝土地中的22畝分給從外地回來的索進君。

官府分配這22畝土地的時候,伯父索懷義外出放牧官馬不知情,回來後他知道了,但因為這些也不是自己的地,所以就沒有到官府去理論,說清楚這些土地的歸屬。而寡婦阿龍很不服氣,她想去官府理論把土地權要回來,但她也有顧慮,想到自己是罪犯的家屬,也怕被斥責,所以就一直沒有把訴狀交上去。

這個產權不清的故事還沒有結束,外來戶索進君由於以前一直住在南山部族,所以他也不太懂農耕,估計也不算勤勞的人。在敦煌住了幾個月以後,他覺得太艱苦了還是回山裡去吧,種地不如偷馬賣錢來得簡單;等他回南山以後,那22畝土地又被他的侄子索佛奴拿去種了——從我們現在看來,這其實是個“三角債”問題。

再後來,寡婦阿龍被流放的兒子死在瓜州,年邁的阿龍與年幼的孫子相依為命,飢寒交迫,平時靠乞討為生,實在是很艱難。所以阿龍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向歸義軍官府呈上訴狀,要求索佛奴歸還那22畝土地。

押衙王文通經過調查取證,將寡婦阿龍的申訴、阿龍兒子與伯父的契約、詢問索佛奴、阿龍和伯父索懷義的筆錄一共五份文件,一同上報給當時的沙洲刺史曹元忠。從下令查核這件事,到王押衙上報,到曹元忠收到筆錄親自下達批示,一共用了多少天,大家猜一猜?

聽見敦煌|一件1000多年前的民間地產訴訟案

曹元忠時期修建的莫高窟427窟窟簷

想不到吧,前後五天,這件沉積了11年的案子就在曹元忠的親自批示下解決了。曹元忠的批示是這樣的:官府分配給索進君的土地不能反悔,但既然索進君已經回到南山,這22畝的土地使用與收益仍然由寡婦阿龍祖孫支配。看著很簡單,但從現在看來,這個判決依然很厲害,既維護了官府先前的決定,又關懷了弱者的權益。

寡婦阿龍的故事在藏經洞遺書中被詳細保留記錄了下來,這就是敦煌遺書中保存的《後晉開運二年(945年)敦煌寡婦阿龍牒》,它詳細記錄了官府辦理民事訴訟案的完整過程,在我國法學史上具有重要價值,在我國檔案學史上也是獨一無二的。這份文書至今仍完好地保存在法國國家圖書館。

從此案我們可以看出,當時的訴訟是免費的;而且從立案、受理到結案,只用了五天時間。如此快的辦案速度,就是在今天也很少見。這樣一個普通的民間地產糾紛,經過提起訴訟、立案受理、調査取證、判決結案四個基本的審判過程,而且得到了當時最高長官的高度重視,由此可見當時的經濟生活和敦煌社會安定的密切關係。

聽見敦煌|一件1000多年前的民間地產訴訟案

歸義軍節度使曹元忠雕印《大慈大悲救苦觀世音菩薩像》

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案件的調査取證方式,與現代審理民事案件的方式有相似之處,就是主要通過詢問當事人調查取證。這個案件中不僅有物證(契約),而且有當事人陳述。每位當事人陳述完畢後都要簽字畫押,構成了完整的證據體系。這件契約文書反映了一千多年前的各種法律制度,包括土地制度、證據制度、契約效力等,也為我們進一步全面認識中國傳統法律文化提供了佐證。

不知道你聽完了阿龍的這個故事以後,有沒有對我們古人的智慧,更增加一份瞭解和敬意。在紀錄片《敦煌》中,也專門描述了這個藏經洞遺書中的地產糾紛案。

我是楊婕,感謝您收聽我的聲音專欄《聽見敦煌》。我們下一期再會。

聽見敦煌|一件1000多年前的民間地產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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