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規範公司的對外委託服務工作。
2.0 適用範圍
適用於物業管理公司對外委託服務工作的管理。
3.0 職責
3.1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對外委託服務的審核、組織工作。
3.2 公司總經理負責對外委託服務的審批。
4.0 程序要點
4.1 物業管理公司對外委託服務的分類
4.1.1 對外委託維護、檢查、檢修、校準服務。
4.1.2 對外工程發包。
4.1.3 對外勞務委託。
d.1.4 對外管理委託。
4.2 對外委託服務的申請程序
4.2.1 使用部門認為本部門工作有對外委託服務需要時,應當填制《對外委託服務申請表》,申請表的填制要求如下:
a) 對外委託的理由;
b) 對外委託的要求,包括項目名稱、範圍、費用預算。
4.2.2 填制完畢申請表後,尚應附錄各種必要附件,如;
a) 合同書樣本;
b) 分供方的必要材料等。
4.3 對外委託服務的審批程序
4.3.1 使用部門的負責人應當在《對外委託服務申請表》上加註自己的意見,同意後上報公司總經理。總經理將在接報後的3個工作日內對申請進行審批。
4.3.2 批准後的《對外委託服務申請表》應當依據《分供方進用與管理標準作業規程》對分供方進行評審。
4.3.3 總經理依據評審結果選擇合格分供方簽訂對外委託服務和約。
4.4 對外委託服務的質量監控與成果驗收
4.4.1 提出申請的部門負責人負責對外委託服務履約過程中的質量監控和最終成果驗收。
4.4.2 對外委託服務結束後,申請部門負責人應當依據驗收結果編制出驗收報告書,報總經理審批作為費用結算的依據之一。
4.4.3 對驗收不合格或有缺陷的外委服務應當作如下處理:
a) 退貨、返工;
b) 要求賠償;
e) 讓步接受—要求對方降價處理。
4.5 《對外委託服務申請表》、《驗收報告》、《分供方評審報告》、質量監控記錄等在對外委託服務完全結束後由公司統一歸檔永久保存。
5.0 記錄
5.1 《對外委託申請表》
5.2 《對外委託服務整改通知單》
6.0 相關支持文件
《分供方評審與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7.0 附錄
7.1 《委託銀行收繳協議書》(略)
7.2 《委託供電協議書》(略)
7.3 《委託供水協議書》(略)
7.4 《委託供氣協議書》(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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