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2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月23日上午9:00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已于2019年1月18日以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关于《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详见2019年1月2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3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月23日,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现就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公司拟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新前街道锦川路333号的部分房产、土地等资产,抵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4,300万元(肆仟叁佰万元整)的授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0%。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到2024年1月23日,本次抵押资产具体明细如下:

一、公司位于新前街道锦川路333号的工业用房

二 、公司位于新前街道锦川路333号的工业用地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次抵押资产的账面价值总计为2,496.47万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评估抵押价值总计为4,3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抵押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资产抵押的相关法律文件,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授信合同,最终实际签订的合同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总额度。本次抵押资产为公司正常银行融资所需,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4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接到公司第三大股东、副董事长张炜先生函告,因近期市场波动,导致质押股份市值减少,需增加质押物,张炜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票质押的基体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累计股份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炜持有公司股份104,171,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9.27%。张炜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63,45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60.91%,占公司总股本的5.65%。

截至本次披露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830,402,048股,累计质押63,450,000股,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总数的7.64%,累计质押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5.65%。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炜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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