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換“新裝” 男子服裝店裡偷新衣

法制網訊 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潘亞軍 95後青年哈某,眼看著馬上要到新的一年了,自己卻沒件新衣服跨年,便以試衣服的名義在服裝店裡盜竊了一件又一件的新衣,自以為盜竊手段“完美”,不想還是露出了馬腳。

2018年12月31日,哈某來到新疆伊寧市逛街,看著滿大街濃厚的迎新年節日範圍,哈某盤算著也該給自己換身新裝,喜迎新年。哈某邊走邊逛,來到位於該市斯大林街的一家服裝專賣店,進店後哈某前後挑選了七、八件毛衣、衛衣等服裝帶進試衣間。試穿過程中,哈某對一件黑色衛衣很是喜歡,翻過吊牌一看,189元的價格卻讓他望而卻步。但想到要過新年了,自己還沒件新衣服,哈某便心生歹念,“外面的顧客那麼多,導購又那麼忙,我一下抱出去那麼多衣服,這些導購肯定不知道有沒有少一件……”抱著這種心態,哈某迅速將黑色衛衣穿在自己身上,隨後在外面套上自己的外套,若無其事的走出試衣間,將剩餘的衣服交給導購,並表示自己沒有選中心儀的衣服。

哈某佯裝在店內繼續挑選衣物,不料自己又看中了一件價值200餘元的襯衣,哈某環顧四周,趁忙碌的店員們無暇顧及自己,迅速將襯衣塞在自己的棉衣內,並拉上了棉衣拉鍊。

自以為一切都天衣無縫的哈某,在離開服裝店經過安檢門時,身上兩件衣服的防盜扣觸發了安檢警報。店員見情況異常,便請哈某配合檢查,哈某一口咬定自己並未買衣服,警報為何會響自己也不知情,店員請哈某再次通過安檢門,這一次,警報又響了……

無奈之下,店員撥打了報警電話。伊寧市公安局圩其達勒瓦孜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後,迅速到達現場,面對民警的詢問,哈某對自己盜竊兩件衣物的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違法行為人哈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此類偷盜值得警惕,服裝店店員要及時清點顧客拿試衣服的數量,同時,在店內加裝監控探頭,固定證據,多渠道防止偷盜情況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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