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换“新装” 男子服装店里偷新衣

法制网讯 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潘亚军 95后青年哈某,眼看着马上要到新的一年了,自己却没件新衣服跨年,便以试衣服的名义在服装店里盗窃了一件又一件的新衣,自以为盗窃手段“完美”,不想还是露出了马脚。

2018年12月31日,哈某来到新疆伊宁市逛街,看着满大街浓厚的迎新年节日范围,哈某盘算着也该给自己换身新装,喜迎新年。哈某边走边逛,来到位于该市斯大林街的一家服装专卖店,进店后哈某前后挑选了七、八件毛衣、卫衣等服装带进试衣间。试穿过程中,哈某对一件黑色卫衣很是喜欢,翻过吊牌一看,189元的价格却让他望而却步。但想到要过新年了,自己还没件新衣服,哈某便心生歹念,“外面的顾客那么多,导购又那么忙,我一下抱出去那么多衣服,这些导购肯定不知道有没有少一件……”抱着这种心态,哈某迅速将黑色卫衣穿在自己身上,随后在外面套上自己的外套,若无其事的走出试衣间,将剩余的衣服交给导购,并表示自己没有选中心仪的衣服。

哈某佯装在店内继续挑选衣物,不料自己又看中了一件价值200余元的衬衣,哈某环顾四周,趁忙碌的店员们无暇顾及自己,迅速将衬衣塞在自己的棉衣内,并拉上了棉衣拉链。

自以为一切都天衣无缝的哈某,在离开服装店经过安检门时,身上两件衣服的防盗扣触发了安检警报。店员见情况异常,便请哈某配合检查,哈某一口咬定自己并未买衣服,警报为何会响自己也不知情,店员请哈某再次通过安检门,这一次,警报又响了……

无奈之下,店员拨打了报警电话。伊宁市公安局圩其达勒瓦孜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面对民警的询问,哈某对自己盗窃两件衣物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哈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此类偷盗值得警惕,服装店店员要及时清点顾客拿试衣服的数量,同时,在店内加装监控探头,固定证据,多渠道防止偷盗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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