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內蒙古開出4.93億環保罰單


2018年內蒙古開出4.93億環保罰單


圖為新聞發佈會現場。 張林虎 攝

中新網呼和浩特1月23日電 (記者 張林虎)“2018年,內蒙古共辦理行政處罰案件3912件、罰款4.93億元,查處適用新環保法案件及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86件,分別是2017年的1.37倍、2.14倍和1.27倍。”23日,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新聞發言人張樹禮如是介紹。

23日,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召開新聞發佈會,張樹禮就2018年內蒙古生態環境保護主要工作完成情況進行了通報。

張樹禮介紹,2018年,內蒙古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將環評審批時限由原來的60日壓縮至30日。“全力支持重大項目建設,自治區本級重點調度的439項重大項目已有338項通過環評審批。”張樹禮說。

在自然生態保護方面,內蒙古推進自然保護區內663處工礦類開發建設活動清理整頓,開採和勘查企業已累計退出544個,工業企業完成整改32個、停產停運31個。

值得一提的是,內蒙古深入推進“一湖兩海”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呼倫湖湖面面積較2012年擴大291平方公里,烏梁素海整體水質由2014年的劣V類提高到IV類,岱海水位下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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